建立“藏电入鲁”长效机制助推藏区清洁能源消纳

我省3年将接收西藏清洁电力6亿千瓦时

2020-12-22 作者: 左丰岐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通讯员 许文龙 崔会娜
    本报记者 左丰岐

  11月下旬,西藏与山东等11个省(市)在四川成都成功签订“2021-2023年61亿千瓦时西藏清洁能源消纳框架协议”。按照协议,山东未来3年内将接收消纳西藏清洁电力6亿千瓦时,这是我省大力推进电力援藏专项行动、促进藏区资源优势转化、加快我省能源结构调优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加速山东能源低碳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我省自“外电入鲁”战略实施以来,省能源主管部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统筹省外能源引进和省内产需衔接,加快输电通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接纳省外清洁电力资源,夯实动能转换支撑。先后与宁夏、甘肃、新疆、吉林、青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签订一系列涉及能源、电力等领域的战略合作协议,协同推进跨区域送电工程规划建设,源源不断的清洁省外来电极大地减少了我省煤炭消费,为推动美丽山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但随着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电力需求与日增长,亟须进一步拓展“外电入鲁”新通道。
  据了解,西藏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资源丰富,是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战略储备基地和“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但受限于自身消纳能力、目标市场、输电通道等诸多因素,西藏富余清洁能源消纳困难,亟须拓展藏电外送规模。山东、西藏两省能源供需互补性强,能源领域合作既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又符合我省能源结构转型和两省能源企业发展需求,发展前景广阔。积极推进“藏电入鲁”将实现两省互利共赢,一举多得。在环保效益上,促进山东绿色发展,推进我省压减煤炭消费21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77万吨;在经济效益上,可为西藏发电企业创收约2.2亿元,助力西藏脱贫攻坚再上新台阶。
  “‘外电入鲁’不仅可以保障我省电力供应、优化能源结构,对于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也具有重要意义。”据省能源局电力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省将以“藏电入鲁”协议签订为契机,多措并举,持续提高省外来电规模。一方面,优化存量,不断提高既有通道利用率。重点协调既有通道送端省份,加快推进已核准配套电源建设,并谋划新建一批配套电源,特别是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引导鼓励省内骨干能源企业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确保通道清洁高效、稳定可靠送电。另一方面,发展增量,加速推动外电新通道建设。省能源主管部门将牵头发挥联合协调推进机制作用, 与外省能源主管部门深入对接洽谈合作,全力推进“陇电入鲁”新通道建设。同时,加强与黄河流域上游省(区)能源合作,签订政府间跨区域购售电协议,辅助市场化交易手段,尽可能多地接纳清洁电力,加快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