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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零容忍

又有4家违法企业被曝光

2020-10-23 作者: 杨润勤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杨润勤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再次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博兴县博昌办事处田园粮油副食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同时,该店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对此,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作警告及罚没款共计8.028万元的行政处罚。
  青岛涵养山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涵养山矿泉水”溴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7.00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锐青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锐青”菠萝味碳酸饮料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夏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7.376万元的行政处罚。
  日照市莒县友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板栗糕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莒县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7.093万元的行政处罚。
  济宁市任城区喜耕牛餐饮店当事人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购进了超过保质期的精制猪油1箱并用于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上述涉案产品采取扣押措施并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精制猪油(食用猪油)1箱及罚没款共计5.2952万元的行政处罚。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当地12345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