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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53次会议

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9月22日召开

2020-09-1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通讯员 张博韬 记者 赵君 报道
  本报济南9月14日讯 今天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济南举行第53次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9月22日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随莲、王良、齐涛、王云鹏、王华,秘书长孙建功出席。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有关问题,建议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草案)》《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查有关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10件地方性法规和决定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贯彻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省贯彻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该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该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会议还研究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修订草案)》,研究了任免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工作人员职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