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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严查“长江野生鱼”

2020-07-30 作者: 赵小菊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赵小菊 报道
  本报济南讯 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山东省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据了解,我省将加大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使用非法渔获物。同时,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不得采购、销售、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同时,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监测,督促平台企业健全平台治理规则,完善禁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
  在广告监管方面,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制品,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凡属于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
  对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违法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对发布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对采购、加工、经营非法渔获物及水产品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