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府价格监管提供重要依据

山东首个能源类价格指数“落户”淄博

2020-07-07 作者: 左丰岐 来源: 大众日报
  □通讯员 车路 王新胜
   记 者 左丰岐 报道
  本报淄博讯 6月29日14时30分,山东首个能源类价格指数——“中国·淄博天然气价格指数”正式在线运行。
  近年来,淄博认真落实上级价格指数体系建设政策,加快推进优势产业价格指数建设等工作。2017年、2018年先后成功上线“中国·淄博化工产品价格指数”“中国·淄博新材料产品价格指数”,成为全省现有运行价格指数最多的城市。
  据了解,淄博对天然气需求全省排第一位,2019年全市天然气用量20.65亿立方米;全市拥有9条共长达300公里的天然气长输管线、48家燃气经营企业,为编制天然气价格指数提供了客观条件。目前,我省有寿光蔬菜、临沂商城、金锣生猪等10支价格指数在线运行。淄博天然气价格指数是淄博市能源事业中心成立以来联合编制的第一支价格指数,是全省价格指数体系中第11名成员,该价格指数在线运行将有力促进能源市场化改革,为政府价格监管提供重要依据。
  “中国·淄博天然气价格指数”作为我省第一个能源类产品价格指数,正式发布上线运行后,将对天然气市场带来一系列积极影响,有利于为生产者、消费者提供权威、全面的价格信息,发挥价格对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引领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有利于提升淄博市场主体在市场价格中的参与权、表达权、主动权,把自身市场交易规模优势、经济规模优势转化为价格话语权优势;有利于推进淄博天然气行业的标准化,引导全市天然气向更高效产业迈进,提升品牌影响力;有利于政府部门准确把握当地天然气价格变化趋势、波动规律及传导机制,实现对淄博天然气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价格监测和预警。
  下一步,淄博将持续完善“中国·淄博天然气价格指数”建设,提升价格指数影响力,激发价格指数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是按照“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夯实价格指数编制基础工作,加强价格指数应用研发,确保天然气价格指数健康发展。二是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切实把价格指数做精、做细、做实,不断提升价格指数的内在品质。三是加强分析和解读,充分发挥价格指数在发展生产、改善流通、促进消费和稳定市场的导向作用。四是进一步开发价格指数的综合功能,构建基于价格指数的金融产品,形成价格指数的金融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