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工业发展33条意见”发布

钢城为发展“功臣”设重奖

2020-04-1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赵国陆 通讯员 张莉 报道
  本报济南讯 4月9日,济南市钢城区发布“鼓励工业发展33条意见”,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企业,新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等予以真金白银奖励,通过叠加重奖,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智能制造,鼓励创新创业,鼓励科技创新,推进当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钢城区出台的“33条意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企业、首次入选“中国500强”企业及新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进行专项扶持奖励。像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在省、市各奖励30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再奖励100万元。
  鼓励智能制造,实施技改“三年倍增”计划,推进“机器换人”,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两化融合贯标企业,设备首台(套)企业等领域,在省、市奖补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码奖励。
  鼓励创新创业,扶持奖励新认定的创新创业示范平台,以及国家级、省级、市级科创中心、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省技术引导计划获奖项目,产业集聚区或示范基地(园区)。
  鼓励科技创新,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平台的企业,高校院所在钢城设立的研发机构、成果转化机构,“一企一技术”研发平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以及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级科技进步奖、区级科技创新型培育项目企业、人才工程等予以扶持奖励。
  政策创新亮点、干货多,结合地方实际,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7亿元、5亿元、3亿元、1亿元的企业进行奖补;对绿色工厂、节能企业予以奖补,打造环保城市;对区级科技创新型培育项目予以补助,为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条件;扶持机器换人和数字化、信息化改造,对投资200万-500万元的项目予以补助;对进出口额较大且增幅达到20%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制定省级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省级标准“领跑者”的企业予以奖励。
  近年来钢城区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形成了精品钢生产、钢铁精深加工、汽车零部件、装配式建筑、新材料等特色产业集群,截至2019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2家,实现产值78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