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

小康路上,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

2020-04-10 作者: 姜言明 曹儒峰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姜言明 曹儒峰
   本报通讯员 陈丽娜 吴新华

  “昨天晚上给民政局的同志打电话求助,没想到今天他们就给我送来了‘救命钱’。”肥城市高新区十里铺村的贫困户张义宗的儿子,因病被送入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3月26日,当7000元现金交到张义宗手里时,他留下了感激的泪水。
  3月25日21时,张义宗电话求助肥城市高新区民政办。26日一上班,肥城市民政局立即召开临时救助研判会,“我们决定启动‘先行救助程序’,救助标准按城市低保标准的12倍最高额进行救助,先行支付7000元临时救助金,助贫困群众救急。”肥城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仁勇介绍。
  随着脱贫攻坚的不断深入,贫困群众收入不断提高,然而,老弱病残特困群体无业可扶、无力脱贫,是脱贫攻坚难度最大的群体。泰安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49.89%,患慢性病、大病、残疾的占66.01%,无劳动力和丧失劳动力的占47.11%,而且相互交叉,贫困程度较深。
  3月11日,泰安市委书记崔洪刚在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视频会上表示:“全市各级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咬定目标、持续发力,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好脱贫攻坚任务。”
  泰安针对老弱病残贫困人口特点,瞄准“脱贫”和“解困”两个难题,围绕兜底保障、养老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小康路上,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
  2019年,泰安市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较上年提高30元、4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2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70元,较上年提高63元;失能、半失能照护标准分别提高至560元、280元,较上年提高200元、100元,全力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泰安还与全市15442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部签订格式统一的四方照料护理协议,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截至2019年底,全市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3亿元。
  “你们就是俺家的大救星!”近日,新泰市新汶街道刘强(化名)的妻子接过民政局工作人员递上的农村低保一本通存折后,激动地说。前不久,刘强因脑干出血造成偏瘫,生活不能自理,家里还有3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得知他家情况后,新泰市民政局指定专门代办员,第一时间上门开展核查,为其免费代办低保。这个变化得益于泰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的系列举措。
  今年以来,泰安市积极稳妥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出台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文件,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由“二传手”变成“守门员”,审批、监督职能分离,实现基层的事基层办,群众的事身边办。通过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取消民主评议,减少审核公示环节,构建起简约高效的社会救助服务管理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同时,指定专门代办员,针对老弱病残孕等有代办需求的申请人,签订代办委托书,提供免费代办服务,为群众提供“店小二”式的服务,切实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4月1日,泰安市民政系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会召开,会上部署了《全市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会议要求加快工作进度,4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分门别类”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确保所有问题清零销号。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织密织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网,切实履行好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作用,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兜底保障全部脱贫。”泰安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兆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