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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42次会议

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月13日召开

2020-02-1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赵君 报道
  本报济南2月10日讯 今天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济南举行第42次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月13日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随莲、王良、齐涛、王云鹏、王华,秘书长孙建功出席。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有关问题,建议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      
  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有关工作要求;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会前,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视频会议、省级领导干部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委工作要求,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认真落实好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中体现责任担当、更好发挥作用。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引导教育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监督支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抗疫,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水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贡献人大智慧和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