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完成ETC车道升级改造3456条

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2019-12-03 作者: 常青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常青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近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山东省今年年底前将取消鲁豫、鲁冀、鲁皖省界收费站14个,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ETC发行、ETC车道改造、门架系统建设、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建设等各项任务。截至11月27日,全省ETC新增发行山东本籍牌照1103.57万个,完成国家下达的1247万新增任务量的88.5%;全省完成ETC车道升级改造3456条,建设ETC门架1108套,建设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472个,完工率均达到100%。
  据介绍,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普遍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主要目的是为避免车辆“大吨小标”,并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费站通行效率和货车ETC推广。随着我国治超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在此情况下,我省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并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
  按照国务院部署,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货运车辆,都将全面实行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记者了解到,货车ETC是指为货车办理的用来通行高速公路的ETC车载装置,包括ETC卡片一张和OBU车载单元一个。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定,货车及专项作业车均可办理货车ETC记账卡套装,其中汽车列车仅为牵引车办理货车ETC记账卡套装,即平常所说的牵引车,只为车头办理,挂车不能办理ETC。我省货车ETC发行系统已完成开发升级,并于11月8日正式上线。值得注意的是,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货车及专项作业车(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均不再享受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只持有ETC卡的单卡用户,不再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
  办理ETC之后,2019年12月31日前,货车可以继续通行人工收费车道,采用计重收费,使用ETC卡非现金支付通行费,并享受打折优惠,但不能走ETC车道。待2020年1月1日全国取消省界收费站建设完成,全国所有省份清分结算系统、ETC车道完成升级后,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站将统一启用货车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货车可以通行货车ETC专用或混合车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
  需要提醒货车司机的是,在申领安装OBU时,一定要提供真实的资料,按车辆真实情况办理。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联合各省建设全国高速公路通行稽查和信用系统,如果发生“大车小标”“货车客标”现象,将会列入高速公路黑名单,在全国范围内高速公路通行都将受到影响。
  货车ETC办理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下是用户选择现场申请、开卡,完成申请后由山东高速集团、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或银行的工作人员协助用户进行现场制卡并安装激活设备线下客户。除发行机构ETC服务网点、银行服务网点外,我省各发行机构还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货物集散地、停车场、车辆检测场所等货车集中场所设立了发行网点,这些网点均可现场免费办理货车ETC。线上办理有两个渠道:一是微信搜索“齐鲁E行”小程序,选择“货车ETC”,进行申请;二是支付宝搜索“货车ETC在线服务”,进入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