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和“育人”有机结合

济南今年资助14.62万名困难学生

2019-10-31 作者: 王原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王原
   通讯员 曹磊 陈敏 报道
  本报济南讯 全链条覆盖、兼容互补的资助政策,实现了应助尽助、精准资助,通过生源地贷款一站式办理,开通高中、高校困难学生“绿色通道”等举措,济南市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顺利入学,无忧上学,“一个都不能少”,实现了“助学”和“育人”有机结合,也确保了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济南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品木介绍,济南市建立健全以政府助学为主,学校、金融机构、社会捐助等共同帮扶,涵盖“奖、贷、助、补、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方位资助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高标准全覆盖。学前教育阶段,设立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12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保教费,并优先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年1000元、初中每年13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初中均为每年800元。普通高中阶段,设立国家助学金,按照平均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免除学费,设立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2000元;高等教育阶段,设立国家助学金,按照每年平均3000元标准发放。同时,建立并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将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纳入各学段助学金资助范围,实行免学费资助政策,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资助、主动资助和精准资助,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享受更加优惠的资助政策。
  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和学习得到有效保障。不断加大资助资金投入力度,各类学生资助保障力度显著提升,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得到了全面有效落实。按照“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原则,落实学生精准资助责任,建立起了责任到人、任务上肩,覆盖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的责任体系;建立明确的资金分担和拨付机制,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各类资助金的发放实行银行集中办卡、发卡、打款方式进行,保证专人专卡,专卡专用,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
  2019年,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62万人,拨付资金1.41亿元,其中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7692人,拨付资金2100多万元。实现学生助学贷款办理电子化和一次办好,办理助学贷款人数5867人,贷款额4869万元。高中、高校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实现“三不愁”,将学生资助、慈善救助和社会救助有机结合,形成学生资助合力。
  创新推动学生资助工作从经济保障型向促进发展型转变。将“育人”和“助学”有机结合,从物质上帮扶,从思想教育培育上提升,从实践能力上锻炼,实现助学、育人两个层面的提升。在奖助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的奋斗精神,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在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自强自立精神;在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工作环节,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价值观。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政务监督热线”“政务面对面”“市民热线”等形式宣传资助政策,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利用中考、高考等关键时间、节点,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难题。市教育局网站提供资助政策动态全文网站公示,设立资助政策“一问一答”,为“12345”市长热线提供政策信息库,及时回复市民关于资助政策咨询,实现了全市资助事件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