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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扎实有序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发展

2019-10-09 作者: 白晓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白晓 报道
  本报青岛10月8日讯 今天,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
  2018年6月10日,习近平主席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上宣布,“中国政府支持在青岛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将打造中国与上合组织国家地方经贸合作示范的重任,赋予山东,赋予青岛。今年7月24日,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在中央深改委会议上审议通过。
  国务院批复强调,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拓展国际物流、现代贸易、双向投资、商旅文化交流等领域合作,更好发挥青岛在“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和海上合作中的作用,加强我国同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互联互通,着力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批复指出,山东省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总体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发展。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注重总结经验,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记者了解到,一年多来,乘着上合峰会东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全面起势。据统计,今年以来,示范区新开工项目24个,总投资约183亿元,其中外资项目7个,投资额约13.8亿美元,年内将争取再开工9个项目。上合国际贸易大厦、博览中心等13个面向上合国家的载体类项目加速启动或建设,总投资137.6亿元。截至目前,共有235家贸易企业聚集到上合示范区,实现进出口10.8亿美元,同比增长32%。上合示范区还与交通银行等11家进驻机构代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成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上合一号”基金,其中一期10亿元资金已正式运营;成立总规模100亿元的旭蓝产业投资基金,一期规模10亿元;成立总规模10亿元的华润中科(青岛)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和总规模10亿元的招华股权投资基金。
  目前,上合示范区正围绕国际物流中心、现代贸易中心、双向投资合作中心、商旅文化交流中心四个定位,积极打造产业承接平台、国际商事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平台,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把上合示范区建设成国际双边或多边框架下地方经贸合作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