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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门诊慢性病支付限额提高

2019-09-26 作者: 王晶 万兵兵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王晶 万兵兵
  通讯员 闫雯雯 报道
  本报东营讯 近日,东营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通知,对东营市残疾儿童医疗保障范围、保障水平、支付方式、定点管理等作出新调整,使全市残疾儿童整体医疗保障水平实现新突破。
  根据最新要求,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将保障范围扩大为参加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且经评估有康复适应指征的0至17周岁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同时,保障水平也有所提高,并将符合鲁卫农卫(2010)13号和鲁人社发(2016)24号文件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必要的检验检查及药品等费用纳入医保门诊支付范围,将符合入院条件的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救治住院费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符合条件的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费用,基本医保报销完成后,实施康复救助。另外,脑瘫、孤独症门诊慢性病支付限额也有所提高,由每年7200元提高至24000元。
  根据要求,支付方式也得到了完善。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根据就医类别采用不同医保支付方式。其中,孤独症儿童住院费用医保医院实行按床日结算支付;脑瘫等残疾儿童住院费用医保医院实行按病种分值结算支付;孤独症、脑瘫、智力障碍等符合门诊慢性病规定的,与参保人员实行按病种限额支付。
  今后,还将对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行协议康复医疗机构定点救治。各县区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康复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定点协议管理范围,确保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可以就近治疗,满足康复救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