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2019-09-1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左丰岐 通讯员 李凯 盖橙程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省安委会油气管道专业委员会印发“方案”,从6月起到11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持续深化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着力“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推动全省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占压、泄漏、违法施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等开展,各部门分工负责。6月份,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企业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改。7至8月份各市对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9至10月份,专委会各省直部门成员单位组织对企业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各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11月份,各部门开展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管道保护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
  “方案”提出,从严从细组织实施管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专项整治指导目录,逐条落实排查检查,保证此次排查整治精准有效。各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普查和隐患评估,凡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逐一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台账,分级挂牌督办。检查发现对风险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或虚查假改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主管部门监管疏漏的,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道保护主体责任。要加强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管道保护主体责任的督促落实,通过检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管道安全。其中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管控清单,分类施策、挂牌督办,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完成整改;暂时不能处置的,制订“一案一策”,对重点管段、重点部位实施分级管控,做到“一点一案”。对检查发现安全生产、管道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安全制度不健全、管道检测维修不达标、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和管道事故应急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公示处罚结果。
  严格执法检查。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订专项执法计划,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执法效果落地。同时要聚焦隐患,突出执法重点,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占压、打孔盗油、违法乱建、违规施工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当事人拒不执行执法决定的,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并申请纳入信用体系“黑名单”。实行执法检查责任制,对检查发现或者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立案、不处罚、不监督整改的;对一罚了之、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部门领导负总责,亲自组织、部署、推进工作落实,全力抓好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督导检查,各省直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基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明察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工作调度和分析研判,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要加强对本领域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于每月20日前向专委会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执法检查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