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人民法院——

打好“组合拳” 攻克执行难

2019-04-26 作者: 刘涛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刘 涛
    本报通讯员 刘国成

  “真没想到这么严重,就因为没及时还上拖欠的20万元,导致300万元的生意泡了汤。以后可得诚信经营、守法经营。”4月22日,新泰个体老板高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高某因拖欠他人20万元货款被告上法庭。法院裁判后,他仍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为此,新泰市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次,他准备乘飞机前往内蒙古签订一笔300万元的买卖合同,购买机票时被告知因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被禁止乘坐飞机。这一消息传到生意伙伴耳中,对方认为高某信用有瑕疵,取消了该笔合同。
  重拳打击“老赖”,这是新泰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内容。三年来,该院已先后集中开展“百日执行攻坚”及涉金融、涉民生等专项执行活动80余次,采取查封、冻结等执行强制措施1.5万余次,拘留被执行人1816人次,将7005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力压缩了“老赖”的活动空间。
  对一些拒不执行的违法犯罪者,新泰法院更是以“拒执罪”进行严惩。
  2018年3月9日,新泰市法院首例拒执自诉案宣判,被告人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6年8月,新泰市法院依法对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刘某返还徐某挂车及赔偿车辆停运损失。因刘某拒不返还车辆,徐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刘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对此,新泰市法院引导申请人徐某依法向该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执行交付的财物,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遂作出对被告人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三年来,新泰市法院共将30余名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已有14人被判刑。
  这只是新泰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探索组建新型执行团队,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第一实施团队、第二实施团队、财产处置团队、终本团队及裁决团队等6个执行团队,实行团队长管理、执行长负责、执行员实施的管理模式,有效激发了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
  他们以执行联动为结合点,不断加强与公安、金融、市场监管等执行联动部门配合。为此,新泰市委、市政府专程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市执行联席会议,就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支持解决执行难提出要求;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专门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年来,该院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存款、车辆、房产等信息13万余次,冻结存款6300余万元,查封土地、房产1350余处。
  为进一步降低司法拍卖成本,增加司法拍卖透明度,2017年3月8日,新泰市法院进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为泰安地区首家进驻该平台的法院。截至目前,该院共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执行标的101件,成交金额5350万元,平均溢价率51.3%,最高溢价率582%,为当事人节约佣金600余万元。
  新泰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史秀涛说:“新泰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及时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推进执行工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三年来,新泰市法院共执行案件14542件,执行到位金额21.78亿元。去年以来执行质效综合排名一直位于山东省基层法院前列。今年4月4日,新泰市法院在山东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表彰大会上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