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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供给要有“用户意识”

2018-12-18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杨学莹

  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这次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改革又往前走了一大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说,这是一部创制性立法,率先在省级层面为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实现“最多跑一次”提供了制度样本。
  用法治的办法来推进改革、规范改革、保障改革,为改革保驾护航,浙江的思路值得点赞。改革改到了“无人区”,很多问题没有法律规范,就要敢于创立新的法律法规。该破的破、该立的立、大刀阔斧“立改废”,才能让改革于法有据,严格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有效制度供给不足,过时的条条框框又太多,改革肯定要左脚绊右脚。
  立法,不是给改革“挂靴封笔”,而是给改革“穿上鞋”,让改革跑得更快更稳。在浙江的《规定》中,从何谓“一件事情”这样的“小事儿”开始,到认可固定告知承诺、多评合一等制度层面的“大动作”,《规定》无不直面改革实践中遇到的疑点、痛点、堵点建章立制。打消的是企业对“翻烧饼”的担忧、改革者对犯错误的顾虑;增强的是社会的共识和投资者的信心。
  简政放权,很多地方都在做,但是着眼于“用户”好用,还是部门完成改革任务了事,效果大不相同。比如浙江的《规定》中有一条,围绕“已实施区域评估的,企业投资项目到底还用不用评估”这个问题,条文分环评、地灾评、水保评、地震评、压矿评,每个一句话,告诉企业哪个简化、哪个取消,372字,简洁明了。而这5个“评”,在有的省市就是5个部门的5个文件,企业读几万字也不见得搞清楚。有的企业,甚至成立专门的“政研室”,拿出专人研究东一个、西一个的新老文件。
  制度有多少诚意、成色几何,从文本即可读出。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主线是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这次浙江的《规定》,处处可见“有限政府”的理念。凡是限制市场的,都要公布负面清单。无法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例外事项,省政府要公布目录;哪些场所不能作为经营场所,市县政府要公布负面清单,列明具体情形;实施区域评估制度的特定区域,不能投资哪些项目,市县政府要公布负面清单;行政机关需要委托中介出报告的,中介机构要向社会公开承诺出报告的时限……而9200字的法规文本中,一共出现了12次“不得”,无一例外都是约束政府的。
  改革的最大阻力是利益藩篱。拆篱笆不能光靠领导推动、行政命令,还要靠技术、制度,实打实地“拆墙”“推土”。2017年,浙江省组织技术力量,针对群众办事的100个高频事项,逐项逐条给26个厅局的数据改格式、改接口、改系统,把70多亿条数据汇入统一的数据仓。省级部门间数据共享比例,从之前的不足4%提高到83%,群众办理100个高频事项所需要提交的证照材料减少7成。去年以来,浙江出台《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政府令,《法人库数据规范》《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归档数据规范》《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等地方标准,让部门利益在规范、标准前无处藏身。
  当下,不少省市都在学习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但发现有两个核心的东西不好学:一个是理念,一个是数据共享。无论是树立以企为尊、有限政府的意识,还是拆除各种利益藩篱,如果没有“用户意识”,恐怕都只能学得其形,难学其神。这个用户意识,说小了是“店小二精神”,说大了,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