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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保障农民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

每一票都至关重要

2018-12-07 作者: 刘涛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刘 涛
    本报通讯员 赵 峰 冯 静

  12月4日,在泰安市宁阳县东庄镇南故城村,村委大院的墙上张贴着红纸黑墨誊抄的《南故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许多村民正围观讨论着。这天,是南故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暨第一届成员代表大会的日子,其中一项议程就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对该草案进行表决。
  眼瞅到了上午10点,大会开始在即,村党支部书记卢运忠发现一名事前通知的代表迟迟未到。一名村干部提示:“实际到会代表已符合规定,要不咱别等了,缺一张票也不影响。”
  “成立股份合作社,每一票都至关重要,它代表一份民意,让我们再等等那位代表!”卢运忠坚定地说。几分钟后匆匆赶来的安孝凤代表以为这个会就是听听文件,就先去村老年公寓转了一圈才赶过来。
  “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改革前动员足额群众参与改革,各个环节都将充分履行民主程序,让农民自己当家作主,决定要不要设集体股、如何设置成员股、如何管理股权等一系列问题。”宁阳县经管办主任王士军说,改革的目的就是,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产权制度。
  南故城村在产权制度改革中,邀请了老会计、老干部、村民代表对村里资产进行清查评估,共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总额733.97万元,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将全部资产作为总股本用于折股量化,股权只设成员股,实行1人1股,共有股东1994人,平均量化为1994股,每股3680.9元。“共召开9次村民代表大会,集体改革的流程细节及时张榜公示。”卢运忠说,把改革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改革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安孝凤今天参与选举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卢运忠给他解释,确权到户并非把集体资产分给个人,把集体的资产“吃干榨净”,是把村里资产量化到户,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赋予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分红权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宁阳县扭住清产核资、成员认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重点环节,制订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指导意见、操作规程等10余份指导性文件,抓住业务指导这个关键点,每个环节一张明白纸,一次培训班,每月一次现场主题指导,先后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9期,分乡镇对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3000余人次,消除了村干部“怕把农村改乱了”不敢改、“怕把资产改没了”不愿改的思想顾虑和认识误区,使全县各级干部熟知政策,凝聚共识。
  目前,宁阳县涉及改革任务的636个村组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共清查集体资源性资产141.27万亩,经营性资产8.03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7.5亿元。
  家底厘清了,到底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参与对家底的分股、分红?宁阳县东庄镇经管站站长宁廷伟说,我们遵守一个准则——“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约”,确实没有相关规定的,就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交由大家决定。
  “为了让各村更好地进行成员确认,我们制订了宁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11种情况列入,12种情况不列入。”宁阳县经管办副主任王常伟说,这方便了各村操作,“哪些情况确认,哪些情况不确认,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