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不良记录有了“黑名单”

2018-11-09 作者: 郑莉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郑莉 
  通讯员 景婧 报道
  本报泰安讯 11月6日,记者从泰安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学校安全非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实施有效惩戒,根据《泰安市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办法》,泰安市教育局制定了《学校安全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据悉,《制度》从2018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共计十四条,包括“黑名单”分级管理、列入安全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九种情形、黑名单”管理期限、执行程序等。《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安全承诺、信用档案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监管机制,有效提升全市学校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