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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山区——

发挥扶贫资金最大成效

2018-09-28 作者: 都镇强 通讯员 陈丽丽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都镇强 通讯员 陈丽丽 报道
  本报潍坊讯 近日,记者从峡山区获悉,该区为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发挥扶贫资金最大成效,因地制宜,创新机制,避免扶贫资金出现闲置问题。
  峡山区要求扶贫资金投入的项目,必须按照扶贫资金额的10%以上进行资金配套,同时要求在方案编制时,对项目投资预算进行严格核算,严防项目预算“水分”过多,导致中标价格“缩水”,确保扶贫资金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扶贫资金足额以上中标。
  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为确保扶贫项目建设质量,要求预留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资金的5%-10%作为质保金,并不得将扶贫资金作为质保金,待项目质保金缴纳后,再将该项目的扶贫资金全部拨付至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