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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奋力书写新时代依法履职新答卷

2018-09-28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王美健 刘国安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人大“两个机关”建设的重大部署,凝聚前行力量,振奋实干精神,努力把新时代的人大问卷写实写好写出彩,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抓住“关键点”
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须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委室联动,做到“抓大事、促发展、求实效”。
  抓重点,深化拓展经济工作监督。围绕筑牢全市实体经济发展的“四梁八柱”,对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情况开展集中视察。在全省率先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建立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围绕优化经济结构,对全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沿黄生态高效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和土地流转进行视察调研。对全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情况进行调研,助推“增信贷、降不良、打逃债”行动,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抓热点,深入推进民生事业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聚力民生问题,强化监督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对脱贫攻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走村访户、现场询问、专项监督,做到了尊重民意,惠及民生,推进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社会保障、全民健身、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题调研。高度重视《环保法》实施情况,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点监督议题,组织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林水会战视察,开展“滨州环保世纪行”活动,强调要加强法治思维、强化规划意识、拧紧责任螺丝,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滨州。
  抓难点,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监督。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进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正确行使。着眼于推进依法治理,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监督检查,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持续推进依法治市,全面优化发展环境。按照有报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制定《滨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对市政府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着眼于促进公平正义,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着眼于推动法律实施,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抓创新,努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不断深化对监督工作规律的认识,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探索形成了四步工作流程,即事先调研、深入视察、认真总结、会议审议。监督工作四步流程作为依法履职的创新举措,在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得到了代表的高度评价。改变过去采用举手和无记名投票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的方式,在全市推行人大电子表决系统,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决定、监督和人事任免事项实行电子表决。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电子表决全覆盖。制定《关于改进审计工作情况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对报告范围、程序和处理方式作出了规范。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把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列为工作议题。注重整合人大监督资源,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重大活动,坚持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议题,实行市、县、乡三级人大和部门联动监督,统一部署、上下呼应、梯次推进,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不断延伸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较好地发挥了全市人大的整体优势,基本形成了全市人大工作一盘棋的局面。坚持对工作监督和对干部监督的有机统一,去年组织5名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并首次对2名法官和2名检察官进行述职评议,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依法履职,取得积极成效。
把握“着力点”
确保立法解决实际问题

  遵循“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原则,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滨州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在全省地方立法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对社会反响强烈、治理难度大的养犬、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加以规范,制定出台了《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这是全国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第二部文明行为促进地方性法规。审议通过了《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其中,《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是全国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一部“红色文化”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滨州市立法工作经验引起兄弟地市人大的广泛关注,多地人大来滨州进行学习。
  为推动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对《滨州市供热条例》《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社会化调查评估,探索使用立法后评估机制,为改进立法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找准“切入点”
激发代表为民履职活力

  坚持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努力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保障,让代表履职有“平台”更有“实效”。   换届以来,先后举办了3期初任和基层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邀请全国、全省知名的专家教授和优秀人大代表授课,连任人大代表介绍履职经验和体会,共培训人员400多人次,收到良好效果。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代表联系、服务新方式,建设运行市、县、乡三级架构,包含代表履职服务和双联系工作服务两个子系统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
  加强人大代表接待站、网上联络站等平台建设,形成了“线上线下”相贯通的代表履职服务工作格局,进一步畅通代表联系群众渠道,为代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代言提供保障。在全市深入开展了“双联”活动。通过“双联”活动,实现了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代表和人民群众之间的互通互联互动,激发了代表履职的内生动力。
  把提升代表小组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和工作目标。制定代表小组活动指导意见,定期检查督导,切实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阳信县推进乡镇(街道)人大“两室一站”建设经验,促进基层人大代表活动经常化、代表监督常态化。组织召开全市县乡人大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推广人大“四化”品牌创建经验,促进县乡人大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在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为人民履职,做合格代表”主题实践活动,鼓励代表结合主题实践活动内容,开展“六个一”履职践诺活动,充分发挥和实现人大代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打造“升华点”
推进机关务实高效一流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两个机关”建设新要求,坚持把自身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从“严、细、深、实、新”做起,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良好形象,全力促进人大工作“争一流、上水平”。
  持续加强人大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换届之后,对常委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组成人员守则等38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修订,并制定和完善了专门委员会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工作制度,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制度保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研究制定请休假及外出报备、严肃会风会纪等系列制度规范。
  与时俱进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电子表决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市级政务云平台,充分整合信息化资源,建成集机关政务办公、代表履职服务、信息发布、预算联网监督等系统于一体的“滨州人大在线”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一级建设,市县乡三级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初步建成与全市人大工作相配套的信息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