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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乡村教师“留得住教得好”

◆146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纳入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多种方式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2018-09-10 作者: 王原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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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原 报道
  本报济南讯 9月8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确定了146名教师为首批山东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纳入省级骨干教师培训范围予以重点培养。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刘宝君介绍,我省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13年以来,围绕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三个核心问题,坚持用改革的思路解决发展中的难题,成效显著。
  在待遇方面,我省采取多种方式提高乡村教师经济待遇。概括起来,主要是实施了“两贴、两房、一体检、一特岗”等政策。“两贴”,即2013年开始,全省农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政策实施后农村教师比城区教师人均每月增资约500元;发放乡村教师交通补助或开通班车,补贴标准每月50元-300元。“两房”,就是通过优惠政策支持乡村教师城里能购买一套商品房,学校能有一套周转宿舍,解决青年教师住房和子女入学难题。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已新建、改扩建周转宿舍3万套。“一体检”,即每年为乡村教师保障1次有质量的体检。“一特岗”,是以农村学区为单位设立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聘期内享受特级教师津贴,目前已聘任820个。
  教师编制管理方面,我省着力补齐乡村师资短板,在全国较早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并为教学任务重、偏远地区等学校适当增加教师编制,一般按不超过教师总量的5%掌握。2013年4月,明确提出,5%的教师机动编制政策,全部用于补充农村中小学急需的学科教师,并通过自然减员5年内逐步冲销。2016年4月,针对农村学校班额比较小的情况,进一步细化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农村小规模学校按班师比核编后,全省核增教职工编制5.64万名;同时,按全省5%的比例增加农村教师附加额度,又核增3.77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