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出台人才新政“20条”助力创新创业

2018-08-09 作者: 董卿 从春龙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董卿 从春龙
  通讯员 姜建彬 李英 报道
  本报莱州讯 日前,莱州市出台了《关于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从引进培养高精尖人才、支持人才发展、营造优质服务环境等方面提出了20条突破性措施,通过释放引才育人政策红利,进一步优化人才工作机制和发展生态,着力打造人才聚集区域竞争力。
  近年来,莱州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人才优势打造创新优势、产业优势、发展优势,人才工作质量效益不断提升。截至目前,莱州市人才总量达到12.5万人,先后引进“千人计划”专家10人,“万人计划”专家3人,自主培养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10人、泰山系列人才3人、齐鲁系列人才32人、烟台“双百计划”人才(团队)11个。
  “人才发展,政策先行,通过加快构建招引人才、培育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的支撑体系,实现人才‘名利双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莱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莱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人表示。
  人才新政还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实行“零门槛”落户,即对首次在莱州就业创业且购房的新全职本科以上毕业生,发放1.5万元至4万元的购房补贴。对莱州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年内每月发放500元至3000元的生活补贴;每新全职引进1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还将分别给予引进企业10万元、2万元的奖补;对企业职工经培训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3年内每年发放不低于2000元的技能津贴。企业自主培养或外聘优秀职业经理人,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莱州市还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社会机构和个人给予专项奖励。对承接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的科技型企业,最高按技术合同交易额10%的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贴息。为打造更具生机活力的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各类人才开发平台,在享受上级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最高不超过75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