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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单位照发评优还能加分

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业有了“保险绳”

2018-08-07 作者: 孟一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孟一 

  从济宁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副站长到企业总经理,从每天围着办公室工作团团转到组建科研团队,引领团队开拓市场,从一名技术专业人员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郭宝金怎么也没想过,能有机会在不丢掉事业单位工作的前提下带薪创业,基本工资单位照发,职称评定考核评优还能加分。
  6月27日,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人社局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到企业挂职、到企业参与项目合作、离岗等七个方式进行创新创业。在3年的创新创业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社保等不受影响,相关工作成绩作为评职称等重要依据。
  一直以来,事业单位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都十分明显。“尤其是为专业岗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很多都是拥有高学历和极强科研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郭召利表示,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要想充分利用好宝贵的人力资源,就要主动站出来搭建平台,鼓励他们参与创业。
  事业单位人员参与创业,首先要破除政策瓶颈。根据《意见》,济宁市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掌握科学技术成果或应用技术且具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创业。创业可以包括:到企业挂职、到企业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设置创新型岗位、设立流动岗位等7种灵活的形式。而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辞去领导职务后同样可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岗创业。
  作为济宁最早“吃螃蟹”的先行者,郭宝金在研究生毕业后入职到济宁市林业局下属的济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任副站长、林科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在职期间参与“杨树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研究”“双条杉天牛防治研究与推广”“苗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究与应用”等多项科研项目的研发,并获济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是济宁市农林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知名专家。为加快生物防治产学研结合,研发推广生物农药,郭宝金决定按规定辞去副站长职务、离岗创业,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天津国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创建中植科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并出任总经理一职,正式开启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济宁的创业政策给了我离岗创业这样一根‘保险绳’,让我没了后顾之忧,能够大胆往前闯。”谈及离岗创业,郭宝金感触良多,“我发自内心感谢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与原单位党组的支持,让我有更多时间更多精力把自己的技术转化成有效的生物防治产品,这些让我感觉更能实现自我价值。”
  与其他地区出台的办法不同,济宁市进一步明确了实施程序的实施主体为工作原单位。以郭宝金为例,不论是方案制订,还是人员确定都需要济宁市林业局进行集体研究并进行公示,体现了“谁审批谁负责”的权责一致性,避免产生“吃空饷”问题或过去“停薪留职”导致的诸多后遗症。
  对于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必然会带来岗位空缺。为避免出现“一窝蜂”式的离岗、影响事业单位的正常运作,济宁市除要求单位对员工创业情况进行宏观把控外,《意见》还要求紧紧围绕创新主题,涉及的创业必须与创新有关。在政策要求上,主要体现在:采取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等方式的,所到企业应与事业单位业务领域临近;离岗创业的,须离岗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并及时提交科技成果证明、成果产业化可行性报告等。
  “通过这些规定,既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专技人员参与创新创业,又避免‘一哄而起’。”郭召利说,用好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是人才工作的新课题,同时也是激活创新势能、促进动能转换的有效途径,需要进一步广泛而深入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