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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种先天性结构畸形患儿最高可获3万元补助

2018-06-2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姜斌 通讯员 李欣 侯佳 报道
  本报泰安讯 为了减少先天性结构畸形所致残疾,自2017年起,国家卫计委妇幼司联合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启动实施了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针对六大类72种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为项目省(区、市)18周岁以下(含)的贫困患病儿童提供医疗费用补助,保证患儿得到及时治疗,减少儿童残疾发生。
  记者近日从泰安市唯一定点救助医院泰安市妇幼保健院了解到,先天性结构畸形,是以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形态结构异常为主要特征的一组出生缺陷疾病,常见病如马蹄内翻、唇腭裂、神经管缺陷等。
  据了解,该项目救助对象为:18周岁以下(含),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确诊患有6大类72种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贫困证明,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的患儿。补助标准为:自费部分超过3000元(含)小于4000元的,补助额度为3000元;自费部分超过4000元(含)的,按自付费的7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30000元(含)。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申请人只有一次获得救助的机会,不接受重复申请;且患儿必须是2017年1月1日(含)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才可以申请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