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沐浴满园秀共享共治铸平安

人民调解,让基层群众在法治的阳光下共享幸福和谐

——人民调解在聊城(下)

2018-06-2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肖会 焦松青 孙鹏 刘向勇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过镇,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基层民间纠纷排解能力不断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不断增强,全民参与、共享共治,在人民调解的春风沐浴下,基层群众在法治的阳光下共同享受着文明幸福的和谐之美。”这是“枫桥经验”在聊城落地开花的生动体现。
  几年来,聊城市司法局创造性地将“枫桥经验”实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立足岗位、扎根基层,发扬传承人民调解传统优势,查问题、补短板,结合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创新实践出一大批人民调解的全新经验,汇聚成独具聊城特色的人民调解“聊城做法”。
  
  
  “三牌一团”
  人民调解的“茌平模式”
  茌平县,辖区面积1003.37平方公里,下辖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总人口54.2万人,是聊城东去德州的门户。多年来,茌平县司法局大力推行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立体化人民调解机制,创新实践出“三牌一团”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筑牢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
  6月19日那天,天气闷热,家住茌平县冯官屯镇的村民杜钱(化名)怒气冲冲地来到冯官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在两年前的新农村改造中,改造规划涉及到了自己靠近路边的老宅,但因家庭困难,无资金进行建设,遂与本村村民路大(化名)商议,将自己老宅与路大分得的楼房进行互换。当时,互换方案为路大将分得的一处120平方米的楼房与杜钱的老宅互换,因楼房价值较高,双方协商杜钱在将老宅交给路大的同时另支付4.8万元的差价款作为对路大的补偿。另外,老宅拆建村内为每块宅基地补助2000元,此款路大承诺代收后交还杜钱。但是,后来路大早已在自己当年的宅基地上建起了临街门市楼,并且路大也早已收到宅基地补助金2000元,但路大始终不将宅基地补助金交还杜钱。
  人民调解员庄国栋、孙同辉立即赶往该村了解情况,并会同该村老党员、老教师等“五老”成员组成的“老牌”团队,与双方进行多方位沟通了解。通过详细走访,确定杜钱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之后,庄国栋、孙同辉又找到路大了解情况,路大对于宅基地补助金一事矢口否认,导致调解工作无法开展。为此,冯屯调委会针对调查核实的情况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方案。经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对于杜钱反映的情况,虽然经过调委会工作人员入村调查核对基本属实,但是双方在互易时未签订互易合同,事后也未签署任何证明,路大对此事矢口否认,也没有其他证据能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证实,即使该起纠纷诉至法院,作为原告方的杜钱如果举证不能,极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无法得到该笔补助金,该起纠纷最终无法解决。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的态度,调委会从村风、村纪以及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层面与路大进行了多次协调与沟通,路大意识到想在全村群众中树立起自己的威信,只有诚实守信、遵章守法才能挺起腰杆做人,才能得到大家尊重。最终,杜钱与路大签署了调解协议。协议中对房屋已经互易进行了确认,并确定路大向杜钱支付现金1200元后双方对于房屋互易问题及宅基地补助金问题再无纠纷。
  何谓“三牌一团”?在基层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族长、老军人们被亲切地称为“五老”。他们年龄大、威望高。茌平县依托村居“五老”人员组建“老牌”调解团负责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在管区(社区)一级由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等组成“银牌”调解团,在乡镇(街道)一级由各站所、镇直部分负责人等组成“金牌”调解团,由县司法局整合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资源组成“一团”(公共法律服务团),这就是俗称的“三牌一团”人民调解模式。该模式完善矛盾纠纷网络,健全整合各类调处组织,使全县构建起共享共治的人民调解模式,从源头上确保了基层平安,呈现出“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良好态势。2016年以来,茌平县各级调委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767件,调处成功2706件,调处成功率97.8%,涉及5928人,涉及金额1352.19万元。
  
  “首席人民调解员”
  莘县做法接地气
  多年来,被誉为“中国蔬菜第一县”的聊城市莘县,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自2011年开始,莘县司法局将《在全县设立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建议》上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2012年,莘县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设立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实施意见》,从而催生“首席人民调解员”典型经验。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首先要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善于啃硬骨头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为打牢“首席人民调解员”基础,莘县司法局严格首席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从政治要求、做人处事、热心调解、联系群众、工作经验五个方面进行了要求和规定。为规范管理制定了《持证上岗制度》,为首席人民调解员统一制作首席人民调解员证,实行持证上岗,切实增强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归属感。为提高首席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制定了《培训学习制度》,规定了学习培训的时间和方式。为提升首席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质量,制定了《请示汇报制度》《纠纷回访制度》《督查督导制度》和《案件讨论制度》。为进一步约束首席人民调解员日常行为,制定了《考核奖惩制度》。日常工作由司法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及时了解掌握首席调解员的工作成效,作为首席人民调解员续聘的依据。
  首席人民调解员常驻司法所开展工作,在履行一般人民调解员职责的基础上,履行主持调解辖区内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或承担指派的人民调解任务、指导帮助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熟悉本地情况,了解掌握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矛盾纠纷情况,通过司法所及时向所在镇街和上级部门报告,或提出预警意见、做好辖区内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工作、对本辖区内的调解案卷进行审核,把好案卷质量关和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撰写调研文章和报送信息材料等7项职能。
  同时,该县还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落实工资待遇,给予首席调解员生活保障。各镇(街)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量的大小,认真落实工作待遇,给予首席调解员每月800至2000元不等的工资待遇,有效提高了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实施“首席人民调解员”工程以来,全县首席人民调解员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人民调解“网格化”
  临清实践有启示
  说起这个纠纷,临清市戴湾镇村民吴某就感慨不已。1月9日,吴某在临清市某医院自然分娩一男孩,但孩子出生后不会哭。患者家属要求转院,并于当日转入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对此,吴某认为当时入院时,检查各方面都正常,孩子出生不会哭的原因是院方没有采取有效救助措施导致孩子失去该功能,要求院方赔偿转院费及补助费5万元,从而引发医患双方纠纷。患者一方情绪激动,纠集亲戚朋友开始缠医闹医。
  基层网格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查明情况,并于第一时间与院方取得联系,建议院方向临清市调处中心提出调解申请。接到申请后,临清市调处中心依据院方提供情况成立由2名首席调解员、1名律师的专案调解小组,介入该案件。2名经验丰富人民调解员、1名律师对案件展开调查核实、取证,制订调解方案,抓住案件焦点,将院方、患方及相关听证人员集中到一起进行焦点论证,最后拿出结论,在双方当事人都协商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最后院方同意补偿患者3万元整,患者同意这个结果。
  几年来,临清市在市信访局设立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依托该中心建立统筹网格。城镇(街)依托镇(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立监督网格;依托村(居)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责任网格,依托学校、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和居民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独立网格;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便于管理的原则,以100户左右村(居)民的标准划分一个基础网格单元。目前,全市共划分各类网格2815个、统筹网格1个、监督网格16个、独立网格658个、责任网格653个、基础网格1487个、网格小组4420个。运用网格理念和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职责明确、管理精细、信息共享、渠道畅通、服务有效的网格体系。
  临清市统筹网格,并以市调处中心为中枢把信访和调解进行有机结合,通过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系统、信息平台共享对信访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针对社会矛盾纠纷量大面广,触点多、融点低特点,临清市结合工作实际,整合调解、信访、法律顾问等资源,强化五级网格建设,稳步发展交通、物业、消费、教育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推动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分布广泛、扎根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综合运用法、理、情,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2017年以来,临清市各级人民调解机构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34件,调解成功率达99%,调解对象满意率达98%。其中,分流信访调处59起,累计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