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公告

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济高新国土资告字[2018]5号)

2018-06-2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计7宗,具体详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3日起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119.164.252.44:8001,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子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23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16时。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9时至2018年7月25日9时30分。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名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到济南高新区管委会720室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并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五)土地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认为该出让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
  (六)未涉及事项,以挂牌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
  济南市工业南路28号高新区管委会720室
  联系电话:0531—88871592
  联 系 人:焦雷、蒋文奎、董冰川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5楼大厅CA证书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0531—68966416
  联 系 人:李明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2日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容积率指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8TDGP06C2001 孙村片区杨家河西侧、科航路南侧地块 高新区孙村片区杨家河以西、科航路以南、春意路以东 118588 商业商务 1.5≤地上≤2.4地下≤1.2 ≤30% ≥25% 40 15200 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须配建不少于1.2个机动车停车位、3.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需在地块不同方位配建不少于两处沿街公厕并方便对外开放使用。同时,应满足以下规划设计要求:规划建筑应为高层,方案应结合功能布局,沿春晖路、杨家河、科航路打造人行视角通透、层次分明的空间景观及良好的天际线效果,宜注重对围子山的对景处理;路口位置应注重街角绿地的打造,其中沿地块南侧规划路实施不少于5.5米绿化带并对外开放;沿街商业退让规划道路红线不应小于20米,并应结合设置相应公共停车位,结合绿化处理好地面停车(含非机动车停车)沿街界面形象。宜采用港湾式垃圾桶布置方式,结合绿化及建筑布局一体化设置;牌匾标识等应满足《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要求》;城市色彩宜以中高明度、中低彩度的色彩为主;建筑景观亮化照明应统筹考虑周边环境合理设计。车行出入口应优先设置在支路,并合理组织交通。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小于15%,并应结合绿化处理好地面停车(含非机动车停车)沿街界面形象。须根据人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规划建设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实施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项目建设需满足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要求。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控制要求。
2018TDGP06C4001 高官寨片区航天大道以北、机场北路以西地块 航天大道以北、机场北路以西 20343 商业商务 1.4≤地上≤2.0地下≤0.9 ≤40% ≥20% 40 1320 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须配建不少于1.0个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3个/百平方米配置,应在用地东南部配建沿街公厕并方便对外开放使用。同时,应满足以下规划设计要求:建筑高度控制在36米以内,并符合机场净空高度控制要求;沿街商业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不宜小于20米,并应结合设置相应公共停车位,结合绿化处理好地面停车(含非机动车停车)沿街界面形象。宜采用港湾式垃圾桶布置方式,结合地块绿化及建筑布局一体化设置;牌匾标识等应满足《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要求》;城市色彩宜以中高明度、中低彩度的色彩为主。机动车出入口及交通组织应按照右进右出的方式结合周边道路和车流方向合理设置。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小于15%。需根据人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规划建设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实施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项目建设需满足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应征求航空主管部门意见、应满足围网防护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控制要求。
2018TDGP06M4001 高新北区1号地块 临空经济区航天大道以北,稼轩西路以东 51772 工业 1.2≤地上≤2.0 ≥40% ≤15% 50 600 1.总体布局:功能应合理分区,建筑宜紧凑布局;道路交叉口位置宜形成转角绿地或广场;主体建筑后退西侧规划道路绿化带不少于15米,后退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8米,后退地界须满足相关规范及规定要求。2.交通组织:沿西侧规划路不应设置车行出入口;须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3.建筑设计:应以多层厂房为主,建筑平面形式应与使用性质相符合;应采用较为丰富的建筑立面色彩,并注重建筑顶部处理,形成良好的鸟瞰效果;牌匾标识和建筑亮化照明宜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且注重园区统筹协调。4.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厂前区,厂前区建设内容、规模应与厂区主要功能相适应;应采用港湾式垃圾桶布置方式,结合绿化及建筑布局合理设置。5.安全防护:须满足机场净空限高等要求;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应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2018TDGP06M4002 高新北区2号地块 108264 工业 ≥35% 50 1300
2018TDGP06W4001 高新北区3号地块 高新区清河东路以东、临清路北侧、机场西路西侧 35208 仓储物流 1.2≤地上≤2.0 ≥40% ≤10% 50 600 1.总体布局:功能应合理分区,建筑宜紧凑布局,并与东侧两地块相协调;主体建筑后退地界不少于10米,并满足与相邻用地内建筑间距的要求。2.交通组织:须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3.建筑设计:应选用明快的建筑色彩和良好的立面材质,并注重建筑顶部处理,形成良好的鸟瞰效果;牌匾标识宜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注重与周边项目统筹协调;建筑设计须符合产业类型的要求,建筑平面形式应与使用性质相符合。4.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厂前区,厂前区建设内容、规模应与厂区主要功能相适应;用地内变配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宜与主体建筑一体化设计。5.安全防护:须满足机场净空限高等要求;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应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2018TDGP06M4003 高新北区4号地块 高新区清河东路以东、临清路北侧、机场西路西侧 17765 工业 1.2≤地上≤2.0 ≥40% ≤10% 50 300 1.总体布局:功能应合理分区,建筑宜紧凑布局,并与相邻两地块相协调;主体建筑后退地界不少于10米。2.交通组织:须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3.建筑设计:应选用明快的建筑色彩和良好的立面材质,并注重建筑顶部处理,形成良好的鸟瞰效果;牌匾标识宜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注重与周边项目统筹协调;建筑设计须符合产业类型及工艺流程的要求,建筑平面形式应与使用性质相符合。4.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厂前区,厂前区建设内容、规模应与厂区主要功能相适应;用地内变配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宜与主体建筑一体化设计。5.安全防护:须满足机场净空限高等要求;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应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2018TDGP06M4004 高新北区5号地块 高新区清河东路以东、临清路北侧、机场西路西侧 13461 工业 1.2≤地上≤2.0 ≥40% ≤10% 50 200 1.总体布局:功能应合理分区,建筑宜紧凑布局,并与相邻两地块相协调;主体建筑后退地界不少于10米。2.交通组织:出入口宜设置在东侧规划路;须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3.建筑设计:应选用明快的建筑色彩和良好的立面材质,并注重建筑顶部处理,形成良好的鸟瞰效果;牌匾标识宜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注重与周边项目统筹协调;建筑设计须符合产业类型及工艺流程的要求,建筑平面形式应与使用性质相符合。4.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厂前区,厂前区建设内容、规模应与厂区主要功能相适应;用地内变配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宜与主体建筑一体化设计。5.安全防护:须满足机场净空限高等要求;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应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