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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 欢

2018-05-25 作者: 韩浩月 来源: 大众日报
  小说世情
  □韩浩月

  有一件事绝对不能让我那几位老朋友知道,从去年开始,我喜欢上了一个在网上唱歌的网红。当然,这种喜欢,是作品层面的喜欢,与喜欢一名作家、一名画家没太大区别。至于是否会爱屋及乌,我想,即便是,也在情理之中。
  喜欢就喜欢,大可以大大方方地说出来,分享出来,让大家一起喜欢。话虽这么说,但事不是那么回事。因为我的这帮老朋友,实在是已经过了还能喜欢一位年轻的女歌手的年龄。假若在某次饭局上,找到合适的发言机会,把这位网红歌手推荐给他们的话,放心好了,没一个人会接话的,除了脸上茫然,想不出还会有其他表情。
  既然如此,那就自己一个人喜欢好了。不说名字,不推荐她的歌曲,但在地下停车场里,停车熄火后,如果恰好她的歌没放完,那就等着听完回家。
  这位网红歌手唱歌,有什么特别的呢?说起来也没什么值得大夸大赞的地方,我能想到的一点是,她虽然几乎全部是翻唱别人的歌,翻唱的技巧也不是那么娴熟,只是她的声音与情感,仿佛能真正走进歌词与旋律中,唱出原唱的味道,并额外赋予了别样的诠释。
  这么说不太好理解。那么通俗一点地讲,就是说她可以戴上面具,走进别人的皮囊,把别人的往事与故事据为己有——惊悚吧?像是西方的某些恐怖电影。有时我在车里,静静体会她演唱时的气息,以及赋予这首歌的新元素,莫名就有些脊背发凉。
  毛姆说过一句戳人心窝的话,“世界上最大的折磨莫过于在爱的同时又带着藐视”。人在爱的时候,通常是意识不到“藐视”的,但“藐视”却会在走出热恋期之后,时不时地蹿出来腐蚀爱、破坏爱。分手的人很痛苦,却找不到原因,其实认真想想毛姆的这句话,理解能力再高一些的话,差不多就恍然大悟了。
  相对于爱,喜欢就轻松多了。我喜欢的网红歌手,只会山寨别人,没有原创能力,有时因为没有征得版权人同意还遭到过投诉下架,人红是非多,也传出过很负面的新闻……但坦率讲,内心真的不曾对她有过藐视,轻视也没有。这是喜欢的另一个境界,延展开来,如果在生活里,对亲密的人,也能只有爱没有藐视的话,这个世界会美好许多。
  人在困守原地的时候,是渴望出走的,但受现实环境与自身条件影响,人又总是习惯性地站在自己画的牢笼中,享受安逸与安全感。
  这位歌手,她不再简单只是一个唱歌的人,她是一个讲故事的人,她通过自己的演绎,讲了好几十个故事。而我,只是喜欢这些故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