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观点

“容错纠错”让干部有畏有为

2018-05-25 作者: 李嘉琪 来源: 大众日报
  □李嘉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旨在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改革发展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必然会碰到错综复杂的矛盾,先行先试的“探路者”难免会遇到前所未见的情况,也避免不了会有走错路的时候。若是不分情况,不分性质,对犯错的干部搞一刀切,不仅会打消那些原本想干事干部的积极性,甚至还会让其走向“怕困难、怕出事、怕犯错、怕担责”的“无为之谷”。
  “容错纠错”为干部树起航标。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容错”以鼓励探索创新、奋勇创先争优的鲜明导向、以“宽容之胸怀”包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无意过失,打消了干部的顾虑,卸除了干部的“包袱”,为锐意进取、改革创新者吃下“定心丸”,让干部能够放开手脚,甩开膀子,在改革发展的大潮中轻装上阵、奋勇前行。“纠错”则是树立起“规矩意识”,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建功立业。
  当然,容错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决防止借容错搞纪律“松绑”。与此同时,各级干部还当从“避责思维”向“负责思维”转变,有畏且有为。为官避事平生耻,“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也就是要求我们的干部冲锋在前、敢作敢为、锐意进取,要有不怕得罪人的精神,“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工作中缩手缩脚、推诿扯皮,不敢闯不敢干不敢担当法人现象实当摒弃,在其位就要负其责、尽其力,要敢想、敢做、敢担当,该做的事,顶着压力也要干,该尽的责,冒着风险也要担,在严守规矩中有所作为,在有所作为中严守规矩,既要有畏也要有为,争做新时代的不懈奋斗者。
  “容错纠错”为担当者担当,更需广大干部“加钢淬火”、见贤思齐、有畏有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壮丽篇章,让崛起之中国拥抱未来,发展之中国造就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