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律师调解工作有了标准

2018-05-17 作者: 王晶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王晶 报道
  本报东营讯 5月11日上午,东营市政府在市委大楼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东营市司法局解读《东营市律师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该《实施办法》从调解工作总体要求、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场所建设、调解案件的范围、调解的工作程序、调解的经费保障、工作保障等七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细化安排,并结合东营实际工作进行了相关问题解读。
  律师是法律的专业人士,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因此律师调解工作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
  《实施办法》明确了律师调解的四种工作模式,包括在市中院及各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具备条件的人民法庭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市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组成调解团队。
  同时该实施办法还对律师调解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调解案件范围,并在公示栏、官方网站等平台公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调解员名册,同时对调解告知、调解主持、调解期限、调解协议出具和无争议事项记载等程序,以及实施办法确立的律师调解经费多渠道保障机制进行了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