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磊 通讯员 刘刚 报道
本报淄博讯 5月8日,淄博市工商局公布2018年4月份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4月份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201件,环比下降6.3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8.45万元。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位居商品类投诉前三位,其中前两类投诉量均呈现小幅下降趋势,而由于家用电器销售进入旺季,其投诉量呈现增长趋势。
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88件,占受理总量的82.26%,环比下降10.26%。其中,商品类投诉726件,占投诉总量的73.48%;服务类投诉262件,占投诉总量的26.52%。从数据的变动趋势来看,投诉总量较上个月相比小幅下降,趋于平稳。在商品类的726件投诉中,日用百货类投诉160件,环比下降29.82%;交通工具类投诉134件,环比下降17.28%;而家用电器类投诉85件,环比增长了37.1%。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是产品质量不过关,购买的空调、冰箱不制冷、电视机黑屏、洗衣机不能正常工作,商家迟迟不予处理;商家的“售后”服务不到位,承诺的送货、安装、上门维修服务一拖再拖;商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收取高额的维修费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淄博工商建议广大消费者尽量到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家购买商品;购买时保存好发票、收据和保修卡等维权凭证;维修后记得索要修理记录和证明,以便于记录商品的维修情况。
本报淄博讯 5月8日,淄博市工商局公布2018年4月份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4月份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201件,环比下降6.3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8.45万元。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位居商品类投诉前三位,其中前两类投诉量均呈现小幅下降趋势,而由于家用电器销售进入旺季,其投诉量呈现增长趋势。
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88件,占受理总量的82.26%,环比下降10.26%。其中,商品类投诉726件,占投诉总量的73.48%;服务类投诉262件,占投诉总量的26.52%。从数据的变动趋势来看,投诉总量较上个月相比小幅下降,趋于平稳。在商品类的726件投诉中,日用百货类投诉160件,环比下降29.82%;交通工具类投诉134件,环比下降17.28%;而家用电器类投诉85件,环比增长了37.1%。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是产品质量不过关,购买的空调、冰箱不制冷、电视机黑屏、洗衣机不能正常工作,商家迟迟不予处理;商家的“售后”服务不到位,承诺的送货、安装、上门维修服务一拖再拖;商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收取高额的维修费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淄博工商建议广大消费者尽量到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家购买商品;购买时保存好发票、收据和保修卡等维权凭证;维修后记得索要修理记录和证明,以便于记录商品的维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