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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海外园区的发展瓶颈

2018-05-16 作者: 尤宏兵 来源: 大众日报
  □尤宏兵

  随着中国企业的大规模“走出去”,境外产业园区已成为推动开放、促进增长的重要载体和战略平台。尤其是山东等制造业大省,更需优化海外园区布局,释放其潜在的增长动能。
  在商务部、财政部已考核确认的全国20家境外经贸合作区中,山东有4家,数量居全国首位。当前,境外产业园区(又称“海外园区”)已成为中国推进开放、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战略平台,同时也因其独特优势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增长及推动国际化进程不断深入的持续动力源泉。但在境外产业园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积极研判、应对:
  区位选择集中于发展中国家,分布格局有待优化。中国的境外产业园区主要位于东南亚、东欧、非洲等发展中地区,这固然有助于实现国际产能合作、开拓国际市场、寻求国际资源供给等目标的实现,但毕竟这些国家在资金、技术、管理等高级要素上的相对劣势较为明显,对中国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功效有限。中国境外产业园区还出现了同地竞争现象。除国家级境外产业园区外,各地还建设有省级境外产业园区。为争夺东道国丰富的资源,“一哄而上”的现象在境外产业园区建设上也有所表现。盲目的重复建设不仅不利于资源合理配置,而且还易引发园区之间及园区内企业间的无序竞争,并给东道国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从长期来看也不利于本国产业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主导产业类型单一,园区功能有待拓展和深化。当前,中国境外产业园区以加工制造型、资源开发型及综合发展型为主,主导产业相对集中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源密集型产业,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在园区的发展有待深入开发。造成这一境况的原因既与东道国的资源状况有关,亦与中国产业自身的不足密切相关。由于发达国家的技术垄断,再加上中国自身创新能力不足,中国难以掌握核心技术和优势品牌,持续发展动力不足。产业分布主要依赖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发展层次不高导致中国在建立境外产业园区的过程中易面临园区类型和园区功能狭窄的问题。
  牵头企业能带动一定的企业集聚,但产业集群效应不明显。牵头企业的盈利模式对国内外企业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带头作用。鉴于境外产业园区内部巨大的生产优势和发展潜力,大批相关企业涌入园区,在园区内形成了一定的企业集聚。虽然中国境外产业园区内部产业链初见端倪,但园区中的领导企业向上下游延伸拓展的程度不深,产业链较短,主导产业仍以加工制造为主,而诸如产业链上游的供应商及产业链下游的金融、信息、品牌、营销等相关辅助支持机构相对欠缺,园区内部在牵头企业的带动下仅形成相关企业的简单集聚,产业链并不完善,产业集群效应不明显。
  园区融资、人才引进有难度,配套体系亟待完善。首先,中国境外产业园区的融资方式以企业自筹为主,相比国内开发区而言,境外产业园区受所处区位的特殊性及政策制度的差异性影响,融资渠道较窄,融资体系尚未健全。目前我国境外产业园区多位于发展中国家,其经济环境、金融服务体系及制度建设等方面仍存在许多缺陷,不利于中国企业在境外融资。同时,中国政府与东道国政府之间存在着沟通交流不到位的情况,而且在园区引进外资过程中政府未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支持作用,造成境外产业园区建设中的外资缺位现象。另外,中国境外产业园区虽能充分利用东道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高素质国际化人才仍较缺乏。
  建设发展境外产业园区,对“十三五”时期“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形成,对中国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包括中国跨国公司的建设与发展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要实现上述目标,迫切需要深化中国境外产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具体而言,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切实提高企业对境外产业园区的认知度与参与度。中国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已进入2.0时代,即已由单纯的资本输出向以资本输出带动国际产能合作,以境外产业园区为依托,促进中国技术、标准、融资等相关配套服务打包输出,使境外产业园区成为多种输出组合的实践载体。故此,境外产业园区不仅应成为“去产能”的主要载体,更应被视为提升本地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平台及地方经济下行的对冲力量。为此,应利用各种平台和媒体等形式、多途径加大境外产业园区的宣传和推广,加快现有境外产业园区的招商进程,使其成为“标杆”,以激发更多企业“走出去”。进一步鼓励有条件企业开发建设境外产业园区,可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有实力、有意向的企业上门辅导,帮助企业算好发展账、效益账、长远账,促进其进一步树立“走出去”的信心。
  切实提升境外产业园区的集群化发展步伐。建立境外产业园区可让中资形成海外产业链优势,通过抱团出击海外市场,获取更大的与东道国政府谈判的实力,有利于争取更加优惠的政策,使企业从分散、无序、盲目地“走出去”,变为集中、有序、理性地“走出去”,降低国际化运营成本和风险成本,从根本上增加竞争优势。因此,对于业已建设的国家级及省级境外产业园区,国内物流、金融、会展、生活服务等服务类企业应积极、主动参与,通过进驻入园、依托园区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加快国际业务的开拓,以通过境外产业园区的产业集群效应,有效避免以往对外投资活动中因缺少规范的产业环境而出现的在海外与本国企业进行内部竞争的问题。
  切实建立起与所在地的园区运行机制与利益互动机制。境外产业园区属于长线项目,而东道国的投资环境、产业政策、现行政策等与国内客观上存在较大差异,故在境外建设产业园的过程中,与东道国建立起有效的园区运作机制和利益互动机制,维持友善的国际合作环境非常重要。因此,首先应进一步鼓励咨询机构、金融保险机构、物流等基础设施供应机构等专业组织积极参与境外产业园区的开发管理,让所在国满意、让入园企业满意。其次,商务部门应引导企业在园区建设中真正按市场规则办事,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吸引园区入驻、筹集建设资金,依靠市场机制来实现产业的优胜劣汰。
  切实提升对境外产业合作区的政策支持力度。首先,鼓励和引导企业有效利用好国家层面业已建立的“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非发展基金”等国家级优惠贷款或基金。其次,用好“一带一路”投资基金,切实推进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第三,鼓励银行加强与园区企业的合作力度,为政府及企业提供国情分析、产业发展及财务顾问等全方位金融服务,从产业定位、盈利模式、发展进程、配套政策及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整体布局,以“融智”带动“融资”。第四,加强与园区所在国银行的同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