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综合

济宁9月底前完成18.81万户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2018-03-13 作者: 赵德鑫 通讯员 王强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赵德鑫 通讯员 王强 报道
  本报济宁讯 3月6日,济宁市出台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9月底前,完成18.81万户改造建设任务,今年冬季,这些居民将能用上清洁能源取暖,其中,任城区、兖州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分两个范围对11.66万户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据了解,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将对38741户实施集中供暖、气代煤和电代煤等三种形式的改造,实现主城区“无煤化”。在气代煤改造方面,居民采暖期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的第一档价格执行。具体补贴使用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原则上按采暖期1元/方进行据实(实际使用)补贴,每个采暖期每户最高补贴1000方,补贴期限暂定三年。
  在电代煤改造方面,在阶梯电价基础上,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简化审批手续。对居民清洁取暖建设项目采取“一会三函”制度,经当地政府(管委会)召开会议集体审议决策后,各县市区行政审批部门出具前期工作函、规划审批部门出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城乡建设部门出具施工登记函,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后即可开工建设,法定审批手续在竣工验收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