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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副校长聘任、基础设施修缮、设备采购等权限全面下放

2018-02-2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丁兆霞 
   通讯员 李 波 逄仁霞 报道
  本报日照讯 记者日前从日照市教育局获悉,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日照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将多项办学重要环节的权限下放给学校,初步构建起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据悉,《意见》明确规定将切实转变对学校行政管理方式;建立新型学校用人制度,全面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新型学校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建立新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检查评估机制。将副校长聘任、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聘任、基础设施修缮、设备采购、基建项目招标和管理、图书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全面落实和下放给学校。学校在高层次短缺人才招聘,教师评优表彰,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和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等权限都将扩大。
  《意见》要求,已具备下放条件的管理权限要直接下放,尚无实践先例的,可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市直学校及五莲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其他区县各选取不少于10所学校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实现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学校管理将有章可循。《意见》强调,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修订并公开发布学校章程,中小学、中职学校实现“一校一章程”,依照章程依法自主办学,内涵发展。校长应依据章程每学年度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提交履职报告,并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关对学校履行章程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并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学年度绩效考核和学校领导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
  学校各项决策出台将更民主。《意见》要求,学校要健全校长负责制,建立校务委员会,积极探索校务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规则,发挥其在学校民主决策中的作用;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代表大会等制度,拓宽教师、家长和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健全重要部门、岗位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
  同时,《意见》要求依法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学校管理机制,积极探索试行社区、家长、媒体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多形式介入的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完善社会化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