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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山东打掉涉黑涉恶团伙597个

2018-02-1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李子路 张依盟 通讯员 刘贵增 报道
  本报济南讯 长期垄断草莓、大樱桃配送市场,暴力威胁商户强迫交易,插手村两委选举……以王某为首的涉黑组织长期在烟台市福山区从事非法活动,影响恶劣。近日,该团伙32名成员被一网打尽,扣押涉案资金280余万元、车辆20台等。
  这是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2月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于1月底开展以来,我省公安机关全面围剿黑恶势力,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打掉涉黑涉恶团伙597个,缴获枪支25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金1111.3万元,取得阶段性成果。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直接威胁人民群众安全、危害社会稳定。对此,省公安厅明确规定,涉黑案件一律由市级公安机关提级侦办,并实施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措施,确保连根拔起、不留后患。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群众最痛恨什么犯罪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扫除什么犯罪。”省公安厅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扫恶、无恶扫霸、无霸治痞。
  根据省公安厅提供的近期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全省公安机关将打击矛头重点对准了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以及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等,严厉打击盘踞在各地域行业的村霸、市霸、行霸、车霸、路霸等恶势力霸痞团伙。
  据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攻势,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凡是举报事实基本清楚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都将一查到底,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对查证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现在举报重大涉黑犯罪线索的奖励标准,已经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据统计,仅省公安厅扫黑办日均接到群众举报40余次,对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立即采取措施,坚决依法打击。
  日前,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称,黑恶势力犯罪人员今年3月1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公安机关正告犯罪分子,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