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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坐式”管理于法无据

2018-02-07 作者: 张西流 来源: 大众日报
  □张西流

  继云南昭通市威信县偏岩村一人违规全村受罚之后,昭通市盐津县共和村再次发生一户违规,全村“连坐”的处罚事件。近日,一则来自昭通市盐津县共和村的《通报》在网络热传,通报显示,该村三户村民违规摆酒,将根据村规民约将此三户村民纳入“黑名单”,同时暂停半坡村民小组村民公路硬化的项目申报。(2月4日《北京青年报》)
  倡导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与农村危房改造、道路硬化、低保发放等扶贫政策,没有必然联系。然而,在云南昭通的一些农村,这些毫无关联的事,却被强行捆绑在一起,如村民违规办酒,全村将“连坐”受处罚,取消危房改造、道路硬化、低保发放等扶贫项目。殊不知,这种“连坐式”管理,于法无据,是地方的“自选动作”。
  政府必须依法行政,“连坐式”管理于法无据,必须进行规范治理。首先,应建立和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将权力关进法律“笼子”,规避“权大于法”的行政乱作为。同时,农村基层组织应摒弃急功近利的政绩观,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少一些不规范的、损害公共利益的“自选动作”。特别是,应自觉克服“重管理轻服务”的偏执工作方式,简化办事手续,推进便民服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把事情办快、办实、办好,才能够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