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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才红利”助力乡村振兴

2018-02-07 作者: 李嘉琪 来源: 大众日报
  □李嘉琪

  近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意见》作为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要顶层设计,对当前和长远的农业农村工作作出总体规划并指出要“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宏耀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完成乡村振兴的宏大战略,要汇聚全社会的力量,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把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首位。
  然而当下,农村人才存量现状不佳是全国通病,乡村建设活力亟待提升。改变活力不足这一现状,抓住人才是关键。历史及实践证明,发展的关键在于人,人才是发展的根基,是发展的核心要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
  从根本上激发自主发展内驱动力,需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形成乡村振兴中坚力量。要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保障。要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也应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既要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作用,也要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一个人才引领一项科技创新,可以催生一个产业,带动一方发展。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等,皆是充分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的好举措。同时,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良好保障和治理环境下的人才驱动就是创新驱动。唯有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用改革的杠杆撬动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才能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性力量。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市场规律,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因地制宜建立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形成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和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全面且彻底地打通束缚人才的制度“梗阻”。
  要留住人才,充分释放“人才红利”,除了破解束缚人才的制度“藩篱”,为人才“松绑”,更要提供全方位的监管和服务,为人才“加油”。在简政放权的改革背景下, 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有必要植入更多的放权理念,要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让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平台搭建、宏观管理、公共服务、监督保障、政策扶持、科学评价上,给待遇、给帮扶、给激励、给氛围,开辟智力、技术、管理下乡的“绿色通道”,充分鼓励、激励人才的创新原动力,确保乡村振兴高质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