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办理输血费用返还70万余元

2018-01-12 作者: 姜斌 通讯员 马克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姜斌 通讯员 马克 报道
  本报泰安讯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有关规定,凡在泰安市中心血站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受5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5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献血者的父母和子女)自献血30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很多当年挽起衣袖捐献血液的爱心人,如今也成了无偿献血的受益者。据泰安市中心血站统计,2017年泰安市共为728人办理输血费用返还,报销金额达70.775万元。
  据悉,为方便广大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办理输血费报销手续,泰安市中心血站调整了相关科室职能,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可到位于市中心血站行政楼三楼的献血办,办理输血费返还报销手续。届时需要携带无偿献血证;献血者、用血者、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台胞证以及护照等);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住院明细及复印件;无偿献血者亲属用血返还时,提供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