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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18-01-0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青岛中核元诚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7年11月21日,该债权总额为50899.145061万元(本金40000万元,利息10899.145061万元)。债务人位于青岛市市南区,该债权由青岛中核元诚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设定抵押,抵押土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汕头路10号地块,面积为5593.4平方米,用途为商业,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7344.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027.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316.76平方米。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青岛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7年9月21日,该债权总额为44339.911161万元(本金36440万元,利息7827.202961万元,诉讼费72.2082万元,保全费0.5万元)。债务人位于青岛市市南区,该债权由青岛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百丽广场东地块”经营用房地产设定抵押,抵押房产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88号,项目占地面积为2779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地上建筑面积38851.17平方米。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青岛博森建材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7年11月21日,该债权总额为693.93万元(本金500万元,利息193.93万元)。债务人位于青岛市市南区,该债权由青岛瀚明鑫贸易有限公司、石大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珠峰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并由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设定抵押(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1.182平方公里,生产规模4万吨/年,开采矿种为重晶石,开采地址为衡阳谭子山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青岛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7年11月21日,该债权总额为14716万元(本金10000万元,利息4716万元)。债务人位于青岛市市南区,该债权由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张掖市珠峰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衡阳晶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设定抵押。(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1.182平方公里,生产规模4万吨/年,开采矿种为重晶石,开采地址为衡阳谭子山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青岛科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7年11月21日,该债权总额为8962.8万元(本金3456.64万元,利息5506.16万元)。债务人位于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债权由邯郸市裕泰焦化有限公司、河北裕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铁丁、李卫华提供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青岛鲁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7年11月21日,该债权总额为4393万元(本金3000万元,利息1393万元)。债务人位于青岛市市南区,该债权由石大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欧捷斯矿业有限公司、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衡阳晶鑫矿业有限公司、青岛新宏子源矿业有限公司、青岛鲁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新宽个人提供担保。并由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设定抵押(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1.182平方公里,生产规模4万吨/年,开采矿种为重晶石,开采地址为衡阳谭子山镇)、孙新地持有的山丹县佰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设定质押。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青岛新宏子源矿业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7年11月21日,该债权总额为8161万元(本金4972万元,利息3189万元)。债务人位于青岛市市南区,该债权由石大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欧捷斯矿业有限公司、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衡阳晶鑫矿业有限公司、青岛鲁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掖市珠峰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鲁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新宽个人提供担保。并由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设定抵押(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1.182平方公里,生产规模4万吨/年,开采矿种为重晶石,开采地址为衡阳谭子山镇)、青岛新宏子源矿业有限公司持有天峻县鑫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824万元股权设定质押。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青岛特宏嘉经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7年11月21日,该债权总额为9886.03万元(本金7000万元,利息2886.03万元)。债务人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该债权由山东欧捷斯矿业有限公司、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衡阳晶鑫矿业有限公司、张掖市珠峰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山丹县佰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孙新宽、余敏芬提供保证担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青岛中卓世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1月3日,该债权总额为6321万元(本金4865万元,利息1456万元)。债务人位于青岛市市南区,该债权由青岛莱西市月宫食品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及吴金广个人房产设定抵押。其中青岛莱西市月宫食品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及房产位于莱西市威海东路南侧,土地面积2043平方米,房产面积10082.7平方米,土地及房产用途均为商业;吴金广房产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青大一路38号“亚麦山城”18号楼1单元201户,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28.59平方米。追加吴金广、王海滨个人连带保证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山东东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7年12月6日,该债权总额为261.954538万美元(本金234.247339万美元,利息27.707199万美元)。债务人位于青岛市城阳区,该债权由青岛贸利元实业有限公司、青岛科柏利高性能聚合物有限公司、青岛宝丽曼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追加徐志刚、张勇、林均宪个人连带担保责任,并由青岛科柏利高性能聚合物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坐落于青岛高新区规划东3号线以南、规划东26号线以西青岛科柏利高性能聚合物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8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上述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30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30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信达山东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31—87080308 87080263
  电子邮箱:lihongxing@cinda.com.cn
  lilianwang@cinda.com.cn
  信达山东省分公司地址:济南市经三路293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31—8708035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箱:zhaoliguo@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上述债权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