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全面实施“清河行动”

整治问题9251处,完成比例97.22%

2017-12-29 作者: 郑颖雪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郑颖雪 报道
  本报潍坊讯 今年以来,潍坊市在全面建立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规划体系的基础上,以“清河行动”为主线,集中优势,强力攻坚,预计年底前全面清除沿河湖的违法活动和违法建筑。
  河长制启动以来,潍坊市迅速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所有河流(含水库)、湖泊全部纳入管理范围,设立市级河长8名、县级170名、镇级754名、村级4782名,市、县河长累计巡河千余次。成立了副市长兼任主任,27个市直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河长办公室,全市已落实河管员2148人、民间河长1765人、社会监督员486人、河道警长419人,组建志愿者服务队86支1201人、义务护河队98支1163人,全力配合河长管护河流。
  同时,潍坊市县均设立了信息发布平台和监督举报电话,沿河每个村都安装了公示牌,形成了良好的支持、监督河长制的浓厚氛围。党政负责、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河长制管理新机制全面建立并显现实效。
  潍坊市共有河流404条,累计排查问题9516处,排查出的每个问题作为一个单独项目,列出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时限清单“四项清单”,制订了详细的清理计划和攻坚方案。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负责、一套整治方案、一抓到底,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治9251处,完成比例为97.22%。
  为确保整治效果,潍坊市开展了“清河行动”现场销号活动,不销号不放松,极大地推进了“清河行动”的进度和成效。
  为保障“清河行动”落到实处,潍坊市健全制度抓落实,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既定目标。该市市委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组成了生态环境专项督察组,将河长制纳入督查范围,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办、问责;市政府成立了7个市领导检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形式,对督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各级也采取不同形式开展督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