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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书香别靠“强迫阅读”

2017-12-29 作者: 郝雪梅 来源: 大众日报
  □郝雪梅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教体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寒假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寒假期间,要确保每名小学生每天有1小时以上的读书时间,每名中学生每天有1.5小时以上的读书时间。除此之外,还特意要求,每名教师每天有两小时以上的读书时间。(12月27日《中国青年报》)
  给中小学生布置“阅读作业”,我是能够理解的。在阅读渐行渐远的时代,我们需要从多个维度培养孩子阅读兴趣。而且,放了寒假之后,孩子的时间还是宽松的,毕竟他们有“阅读的时间”。但是,对于强制教师“每天必须阅读两小时”的规定,是不赞成的。
  安庆市教育部门的初心是好的,正如他们所说:希望给教师布置“阅读作业”能起到导向作用,给学生做好示范。但是,好的初心未必能收获好的结果。教师和学生不同,虽然放了寒假,他们的时间也不宽松。放假了,要回老家看看父母,要带着孩子出门旅游,要参加一些社会活动,还需要准备一点年货。“每天阅读2小时”,有点强人所难。再说了,是不是阅读也是个人的权力,教育部门没有强制的权力。
  阅读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情。阅读需要好的心情,阅读需要好的环境,也就是我们说的“阅读应该是惬意的”。你强制“每天阅读2小时”,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比如,教师当时因为家里的事情,心情不好,这个时候如何惬意的阅读?比如,有几天生病了,也不想阅读,何以实现“每天都读书”?
  每一个人对于阅读的诉求是不同的。有的人喜爱读书,你即使不约束,他们也会想办法去读书,去读自己喜欢的书籍,他们把书籍当成了生命,他们把书籍当成了人生的惬意。他们读书的时候就是幸福的,就是快乐的,就是高兴的,这是爱好读书人的乐趣,是为了乐趣而读书,读书对于喜欢读书的人来说,比唱歌跳舞的娱乐方式还具有吸引力。
  但对于一部分人来说,他们不喜欢读书,强迫读书的结果只会是“眼睛看着书籍”,而心早就飞到了九霄云外去了。“心里没有阅读”,“眼睛里只有汉字”,意义是不大的,看完了也就忘完了。读书成了任务,书香也就飘散了异味。还需要追问的是,“每天必须读书2小时”根本就不能考核,教师在家里是不是读了书,你咋能知道呢?
  拯救书香不能火急火燎,培养阅读兴趣,让大家主动读书,要比把读书布置成任务更重要。强制阅读培养不出真正的爱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