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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僵尸车”之困还要靠法治

2017-12-07 作者: 陈广江 来源: 大众日报
  □陈广江

  前一段,北京天通苑一个停车场“火”了。据报道,在天通苑东一区南门对面的停车场内,停放着近百辆残破的废弃车辆,约有一两百米,周围居民将这里称为“汽车坟场”。(12月5日《法制日报》)
  “僵尸车”是城市治理中一大公害和顽疾,但治理“僵尸车”并非易事。首先,“僵尸车”并非无主车,而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私有财产;其次,“僵尸车”成因多样,有的虽然挤占了公共资源但并非违法停车。不少地方对“僵尸车”进行了专项治理,但形不成长效机制,一阵风之后问题依旧。
  有效治理“僵尸车”终究还是要靠法治,解决法律空白和管理盲区的问题是当务之急。对于依法停车但占用公共道路临时停车位的“僵尸车”,目前法律上仍是空白,应立法明确停车时限、处罚办法以及执法权限、执法条件等。对于社区、停车场等地段的“僵尸车”,应通过立法授权,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对小区“僵尸车”问题,立法授权城管部门来治理更具实际操作性。此外,让“僵尸车”挪窝,也需要有法可依,将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同时,还需完善车辆报废回收体系,简化车辆报废手续,提高报废补贴,鼓励车主自愿进行车辆正规报废,并对随意遗弃车辆的车主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