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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守护生态安全

2017-11-14 作者: 丁兆霞 通讯员 孙晓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丁兆霞 通讯员 孙晓 报道
  本报日照讯 “在检察院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通过一系列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彻底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比去年同比改善6.52%。”10月23日,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发出感谢信的是日照市环保局岚山分局。
  去年3月份,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碑廓镇多家塑料颗粒厂非法从事塑料颗粒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不作任何处理肆意排放,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
  岚山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实地调查取证后,遂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行为。但在今年5月份的回访中发现,刘某等几家加工户仍存在违法生产塑料颗粒行为。经上报省检察院批复同意后,依据本案事实和证据,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环保部门收到法院送达的行政公益诉讼应诉通知书后,立即采取措施,依法对刘某等几家塑料颗粒违法加工户采取了查封、扣押等补救措施和联合执法活动,并责令其限期修复环境,将损害降到最低。其后,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前一步解决问题”,启动环保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建议和支持环保部门相继开展了钢渣磁选、木炭加工、塑料颗粒及石子加工等专项执法行动,以依法问责的利器守护青山绿水。
  “有了检察院的介入监督和支持,帮助我们解决了好多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阻力和困难。”日照市环保局岚山分局在感谢信中说。
  “现在环保部门会主动邀请我们开展现场监督执法活动,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为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并肩作战。”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刘新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