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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营运车主交通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2017-11-14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冯磊 孙运涛

  驾驶人作为车辆的直接操作者,对安全行车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目前各地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都抓得比较紧,制度也比较健全,但相比之下,对营运车辆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却抓得不够扎实,甚至被忽略,在当前交通安全形势逼人、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大前提下,加强营运车辆车主交通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众所周知,目前大多数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并非是车主,据笔者对本地某客运企业的调查,车主自驾客运车辆的不到驾驶人总数的9%,且集中在本地乡镇农村线路上。由此来看,如果单纯地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那么大多数车辆的所有人——营运车辆车主就会被忽略了。而事实上,营运车辆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对其所雇用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的影响是很大的,驾驶人的许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与车主有很大的关系。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也不难发现有些车主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常常授意驾驶人多拉快跑、超速超载,甚至驱使驾驶人疲劳驾驶。
  今年9月28日,驾驶人郭某驾车行至莒南县洙边交警执勤检查点时,坐在驾驶室内的车主李某明知他们的车违法装载,一旦被执勤交警查住将受到处罚,就指使驾驶人郭某驾车冲卡逃跑,驾驶人郭某就驾车冲向执勤交警,直到将警车撞坏才被迫停下,在公路上上演了一幕惊心动魄的冒险剧。在这起事件中,车主李某的指使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如果车主李某不让驾驶人郭某驾车闯卡,恐怕驾驶人郭某是万万不敢的。究其原因,一方面车辆是车主的,另一方面车主掌握着驾驶人的选择权和使用权,驾驶人的去与留车主说了算,驾驶人要想继续干下去,就得听车主的。试想,如果车主不让驾驶人超载超速,那么驾驶人又何必去自找麻烦呢,再说驾驶人又并非不知道违法行车的后果,更明白生命的珍贵,有哪个驾驶人乐意拿自家的身家性命开玩笑?!
  因此,在加强对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强化对营运车辆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一方面,交通安全教育部门要将车主一并纳入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的范畴,走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误区,在教育车主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教育车主既不纵容驾驶人违法驾车,又要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批评指正。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以此来教育自己的驾驶人,这比宣传教育部门单纯地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效果要强,能收到事半功倍的好效果。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授意驾驶人违法驾车的车主要一并追究法律责任,严惩那些只顾自家赚钱不管他人性命的黑心车主,切实消除因“幕后操纵”而存在的这一巨大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