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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礼让行人,从规范到自觉

2017-11-02 作者: 高亚洲 来源: 大众日报
  □高亚洲

  近日,长沙的李先生在手机上查询车辆的电子眼记录,发现多了一条记录:10月18日,在朝阳路新浪潮电子商厦路段,他驾车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行人,被抓拍,记3分,罚款200元。看到这条违法记录李先生有些纳闷:“之前从没有过类似的违法记录,所以过斑马线时没注意这事,难道现在开始抓拍了?”(10月31日《新文化报》)
  如李先生所料想的,自半个月前,长沙交警开始在多个路口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实施整治,他所发生违法行为的地方,正是芙蓉区第一个抓拍点。
  事实上,长沙也不是第一个开始在斑马线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城市,近日,西安市文明办联合市交警支队、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市交通局等多部门建立并实施“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制度具体内容明确,西安市交警支队将在对“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的基础上,督促相关单位依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内部处罚。
  随着现代化、城镇化的高速发展,我们已经驶入汽车社会。汽车的普及,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在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其中最为普遍的,便是人车抢路的问题。
  红绿灯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路口拥挤的问题,也通过人行道的设置,试图规范人车的行动冲突。但是,汽车抢道的问题,是一直存在的。与汽车相比,行人终究处于弱势,面对汽车的霸“道”,一般只能忍让,否则便会给自己带来不可控的伤害。
  无论是多么发达的汽车社会,在出行的问题上,人与车的关系,绝对不是对抗的,更进一步来说,路是用来出行的,终究是要以人为主体地位,汽车必须在斑马线礼让行人。从此次长沙市设置的斑马线抓拍,就能清晰地看到,在斑马线上,人应占有绝对主体地位——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任何条件下必须停车让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车辆要主动避让行人。其实,这也是道路交通法中明确规定的。
  汽车自觉礼让行人,这是汽车社会应有的文明底线,遗憾的是,文明的养成,不可能天然而成,也不会一蹴而就。在文明自觉形成之前,必须以法定的规则进行规制,来倒逼开车的人养成这样的文明习惯。从规制到自觉,可能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当然,必须看到的是,对斑马线进行抓拍,并不是无限制地拔高行人的出行优先权。行人通过马路时,同样也是要遵照相关的规则,不能有恃无恐,道路的顺畅通行,需要行人和汽车良性互动。对汽车通行的规制,也应该倒逼出行人规范通行的自觉。
  斑马线的通行情况,其实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从规制到自觉,愿斑马线的礼让行人,成为我们所在城市的一道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