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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交通流和交汇点合理安排航道

日照沿海港区有了“海上斑马线”

2017-10-3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纪伟 杜辉升
   通讯员 王宝祥 楚汉国 报道
  本报日照讯 针对海上安全难题,日照海事局给出了“控交通流、控交汇点”的解决办法,通过在高风险水域划定“海上斑马线”的方式,合理安排航道。
  日照市沿海港区海情复杂,在168.5公里海岸线上分布有大大小小12座渔港以及两座亿吨大港,各类渔船4000余艘,商船与渔船活动区域高度重叠,渔船习惯航线穿越港口航道、锚地等通航密集区,商渔船交通流相互影响,从渔港出航的小渔船一旦来不及避让大型商船,很容易酿成惨剧。
  10月23日,记者在日照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采访时了解到,虽然在海面上无法搭建陆地上分流交通的立交桥,但却可以在交通流密集的地方,安装“红绿灯”、设置“斑马线”,使机动性高的小渔船在到达商船、渔船航线交汇点时提前避让。而要想统一协调数量庞大的商渔船,当“斑马线”前的“红灯”亮起时能够做到令行禁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难点在于商船和渔船分别由海事部门与海洋渔业部门管理,即使两部门发现了港区海域可能发生的碰撞事故,也只能将预警信息分别通知到商、渔船的其中一方,无法形成有效避险。为此,山东海事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渔船防碰撞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市海洋渔业部门建立商渔船航行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签署协调共管协议,形成无缝隙、全天候协调共管机制。在日常工作中,海事、渔业部门共享港区、航道、锚地、商船和养殖区、捕捞区、渔船等信息,及时掌握渔船作业情况,实现监管资源互联互通。利用伏季休渔期,联合开展渔业从业人员培训,通过编制宣传手册、发放宣传材料、事故案例警示等方式,宣传商渔船航行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商渔船航行安全意识。
  在此基础上,针对港区商渔船活动规律,海事、渔业部门联合划定了七处商渔船通航安全高风险水域并对外公告,编制了《商渔船高风险水域航行要求》等配套宣传材料。海事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划定了港区通航密集区,进一步优化港区通航环境,并通过自动播发渔船碍航航警,提醒进出港商船谨慎航行,降低风险。
  目前,为维护辖区良好的通航秩序,日照海事局与日照海洋渔业部门开展了值班、执法、应急三项联动机制。充分整合利用海事、渔业现有商渔船安全监管、动态监控、应急指挥、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海上商渔船管理信息系统的联通与共享;畅通值班信息共享渠道,建立海事、渔业信息传递机制,实现了商渔船动态信号及预警信息的互通;制订渔船活动高峰的联合应对措施,通过播发安全信息、联合巡航执法、临时交通控制等举措,保障进出港船舶安全。同时加强日常巡航执法联动,统筹调配执法人员和船艇,在海上巡航、登临检查、行政处罚等环节有力配合,提高海上执法的威慑力。
  在巡航中发现商渔船违法航行及作业行为,及时做好取证并进行通报,形成执法打击合力。日常工作中,根据实际需要,海事、渔业部门会同港口公安开展三方联合巡航执法,共同维护辖区良好的通航秩序。并加强预警预防工作联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防范措施,降低商渔船事故风险。借助船舶通信系统和渔业应急指挥平台,做好商渔船突发事件的应急会商,协同处置等工作。落实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发挥海上救援力量及资源优势,积极、快速、高效地参与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自2016年机制建立以来,日照海事局与海洋渔业部门联动,累计开展联合巡航执法17次,出动执法船艇31艘次,巡航里程1100余海里,驱离港区碍航渔船1500余艘次,纠正违章航行商船14艘次,举办渔业安全讲座和培训班28次,开展联合警示教育12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在保障商渔船通航安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商渔船通航安全协调共管机制,日照市商船渔船用海矛盾得到一定缓解,航行秩序渐趋规范,商渔船通航安全形势保持稳定。截至8月份,2017年日照辖区共发生海上险情5起,成功救助遇险人员34人,搜救成功率91.9%。其中,涉渔险情1起、遇险人数1人,分别较去年同期减少1起、减少1人,海上涉渔类险情持续保持低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