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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

2017-10-31 作者: 高华超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高华超 报道
  本报日照讯 10月27日,记者从日照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日照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180元/人(含外市户籍人员),其中随学校按年度整体缴费的在校中小学生(含在托儿童)每人90元;在校大学生按照学制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90元。
  自2018年1月1日起,日照市参保居民市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总体将提高5个百分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90%。在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0%;5000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15万元以上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0%。在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5%;1万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0%;15万元以上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