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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地清偿有了路线图

日照开发区国土分局建立附着物清偿“三机制”

2017-10-3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纪伟 李增年 报道
  本报日照讯 “项目征用的各个地块实际情况不同,在进行附着物补偿时容易出现纠纷,而引入评估中介机构进行专业估价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10月25日,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对日照开发区征地实行附着物清点补偿“三机制”以来,在保障农民合法利益的同时,极大提高了项目推进速度。
  “三机制”中的补偿价格审核认定机制是确定附着物补偿价格的关键。对于需要进行价格审核、评估的附着物,该机制规定由街道办事处或主管单位提报符合补偿或补助条件的地上附着物的有关批复手续、各类证件等有关资料,由项目推进单位牵头建设、国土、财政、审计、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分类处理并提出审核意见。并由评估中介机构根据分类处理审核意见及符合补偿或补助条件的地上附着物的批复手续、各类证件、参照相关补偿标准及周边地区近期征地认定价格和当前市场价格按照程序进行估价。
  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建设、审计、项目推进等相关单位,按照《项目建设征用地上附着物补偿或补助认定程序》,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或补助进行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由财政部门对正式评估报告进行复核。最后,审计部门对复核后的估价结果进行审定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开发区管委同意。
  同时,多部门联合清点机制保障了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阶段有了多道“保险”,由国土会同财政、审计、项目牵头单位、街道办事处、相关村居、权利人、土地勘测定界单位、附着物评估中介机构等多部门单位(单独选址项目还包括用地单位)联合进行,现场清点确认。在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后,由街道办事处或主管单位对地上附着物进行初核,掌握地上附着物概况,并由审计单位在数据库内随机抽取土地勘测定界单位和附着物评估中介机构。项目牵头单位邀请相关单位,在规定的具体时间内到达征地现场,土地勘测定界单位现场放线,多部门共同参与清点,评估中介机构做好记录(包括文字和影像、图片)形成附着物清点的清单,各参与单位人员现场共同签字确认,最后对漏项清点和现场复核。
  此外,公示备案机制保障了附着物清偿工作的公开透明。附着物补偿审定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结果由项目推进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主管单位与相关村居、被补偿单位进行对接,确认无误后,责成村委会在村居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确认无误后,项目用地牵头单位与被征地村居、被补偿单位签订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协议。财政部门在征地前期根据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协议负责拨付补偿款到相关村居和被补偿单位。由相关村居负责把补偿款拨付到相关权利人。最后,由项目用地牵头单位负责把青苗及附着物清点确认清单、估价报告、审定意见、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协议、付款单据、村居出具的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到位且无争议的证明等材料报国土部门备案,形成卷宗存档备查。
  近年来,日照开发区在项目用地征地过程中,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征地程序进行土地征收,并在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赔偿环节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赔偿“三机制”,制定了《项目建设征用地上附着物补偿或补助认定程序》等文件,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