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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套餐新老用户不能有别

2017-10-31 作者: 杨玉龙 来源: 大众日报
  □杨玉龙

  对于通信运营商的流量套餐不能进行自动的产品迭代问题,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10月27日表示,工信部已经约谈了三家基础电信企业,要求企业采取措施,在除了双方合约另有约定外,不得限制用户的资费选择权。三家运营商均表示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老用户限制选择套餐的问题。(10月29日《劳动报》)
  流量套餐新老用户有别,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利”。一方面,为了发展新用户,给予了大量的资源倾斜,常常推出一些新套餐或者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对于老用户,却排斥在外,将不再享受套餐变更带来的优惠。互联网套餐可以一定程度上让老用户自动升级到更优惠的新套餐之中,而相反运营商的流量套餐不能做到这一点,无疑是对老用户的利益侵害。
  实际上,流量套餐不能进行自动产品迭代,并非是蜀道之难。一则工信部[2006]630号文件,第一条就指出应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并明确了各地通信管理局为监管部门,对于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然而,由于规定执行不力,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运营商行为。
  二则面对用户的诉求,通信运营商理应给予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可是,运营商却打出了“需要系统改造”这一挡箭牌。果真如此?即便系统需要改造,通过人工处理的方式为用户办理套餐的相关变更手续,也并非是难事一桩。关键是为与不为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不尊重用户权益的问题。
  三则对于用户而言,面对新出台的优惠流量套餐不能用,一方面选择默默忍受,毕竟一旦要更换手机号的话,将会付出巨大成本;另一方面,即便觉得不公平,最多也只能发几句牢骚,更或者投诉了事,鲜有人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如此,也就纵容了通信运营商向“利”看,而对部分老用户的权益选择“视而不见”。
  其实,对运营商而言,靠优惠政策“拉新与护老”同样重要。尤其是,在流量成为第一大收入来源之后,运营商理应认识到,唯有兼顾新老用户利益,才能确保自身的利润不滑坡。工信部约谈三家通信运营商,企业均表示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老用户限制选择套餐的问题。但是,仅有表态是不够的,关键还是看行动。
  数据显示,中国的手机4G用户数已经达到了8.85亿人,而根据工信部公布的今年上半年数据,中国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已经超过13.6亿,手机上网用户突破11亿,中国人均手机卡拥有量已经达到了1人1张。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消退,运营商要实现永续盈利,就不能动歪脑筋,要知道消费者不傻,况且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不允许,乖乖做生意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