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解民忧

2017-09-28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李明 于夏娟 孙孟建 报道
  本报广饶讯 “没想到诉前调解室还真能帮咱把事解决了,还办得这么利索。”用上了新安装的太阳能,家住广饶县康居花园小区的牟效昆惊喜之情溢于言表。
  今年2月,一场大风刮落了牟效昆家的太阳能,太阳能严重损坏,还砸坏了邻居阁楼的部分装饰。他多次找专卖店协商赔偿未果,又通过其他方式寻求帮助,纠纷均未能解决。不甘心的牟效昆,一怒之下向县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庭将该纠纷转交诉前调解室调解,经过调解员的明理释法,耐心疏导,卖家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牟效昆也在赔偿金额上作出了让步。最终,卖家为牟效昆免费更换并安装了一台太阳能,并赔偿其经济损失300元,一场消费纠纷圆满解决。
  这是广饶县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人民调解实体化建设的成果。近年来,广饶县司法局不断深化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2012年成立广饶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下设的诉前调解室、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信访调解室和医患纠纷调解室陆续成立,形成了“一委四室”人民调解平台。
  四个调解室分别设在广饶县法院、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和综治工作指挥中心,建筑面积均为200平方米以上,内设规范的调解员办公室、调解庭、档案室等功能室,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共聘任15名专职调解员,由县财政每年拨付40余万元用于调解工作经费及专职调解员补贴,为调解室的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们还健全完善了管理制度,制定《广饶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及调解员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经费发放、日常管理、业务办理、考核录用等方面的要求,既规范了调解室及调解员的行为,又充分调动了专职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组建了由司法、劳动、婚姻、卫生、环保等领域专业人员组成的调解员专家库,必要时,受邀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通过近年来的实践,调解室调解纠纷优势越来越明显。今年1-9月,四个调解室共调处各类纠纷316起,调处成功304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减少诉讼工作日200余个,节省诉讼成本7万余元,办理司法确认14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简化了纠纷解决程序,减轻了群众和财政的负担,提高了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同时,有效缓解了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工作压力。调解员在当事人平等自主协商的基础上,通过明法析理,耐心疏导,大大降低和弱化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有利于弥合和修复双方感情上的裂痕,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同时以案释法,实现了“调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