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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饮料涉毒须零容忍

2017-09-28 作者: 杨玉龙 来源: 大众日报
  □杨玉龙

  9月24日,记者从海口警方了解到,“咔哇饮料”、“咔哇酒”涉毒,其成分含有国家一类精神管制药品“γ-羟基丁酸”,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饮用此类饮料,家长也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若发现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有销售,请及时拨打110向警方反映。(9月25日南海网)
  2005年,我国就将“γ-羟基丁酸”列入二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并于2007年变更为一类。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甚至很快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不过,即便多地公安部门已要求下架,但网上仍有代理商宣称有此商品销售。
  网红饮料涉“毒”,暴露出的问题不容小觑。比如,监管部门的失察,对违规网红饮料打击力度不足,药品管制存在的漏洞,商家缺乏自律,以及消费者辨识能力有限等。而后果,无一不是以消费者的健康为代价的,消费者一旦饮用涉“毒”饮料,让消费者上瘾,更有可能促使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因此,网红饮料涉“毒”须零容忍。其一,需要严肃法规法纪。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网络食品经营加强监管,对不法行为进行精准严厉打击。其二,安全知识的普及。比如,“γ-羟基丁酸”对广大消费者而言,比较陌生,相关部门不妨做好相关知识普及推广,让消费者能够远离这些违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