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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2017-09-1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94 3257     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唐后村,张某某的大型养殖场,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潍坊市 水     乔官镇唐后村大型养殖场位于该村东北方向约350米处(属限养区),该处有1个养猪场、1个养鸭场。养猪场为昌乐泉子崖养殖有限公司,2014年11月办理环评手续,现存栏生猪500头,配套建有粪便晾晒平台及防雨棚、三级沉淀厌氧发酵池,但存在防雨棚配套不足、三级沉淀厌氧发酵池年久失修出现裂缝问题,有污水外渗现象;养鸭场所有人张某某,现存栏肉鸭7000只,建有污水储存池,有污水外渗问题,无粪便晾晒平台、防雨棚、三级沉淀厌氧发酵池。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环保部门分别对两家养殖场立案处罚1万元,畜牧局对昌乐泉子崖养殖有限公司立案处罚0.05万元;督促2处养殖场严格按有关标准要求,建设、修缮三级沉淀厌氧发酵池、粪便晾晒平台及防雨棚。  
95 3258     潍坊市临朐县上石埠村村南,伊利奶厂,排放臭气。 潍坊市 大气     潍坊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生产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临朐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的厌氧池、调节池采取加盖密封收集后经过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后排放。2017年8月7日,对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装置排气筒及污水处理站四周进行了检测,硫化氢、氨氮、臭气浓度,均达标。现场检查,污水处理站附近存在一定臭味。 是 其他     责令企业加强除臭系统管理,减少跑冒现象。  
96 3259     青岛胶州市马店镇鲁泰路北侧,锋泾(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无粉尘收集处置装置。 青岛市 大气、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与1-2202.24-3045.2-3161转办件基本为同一事项。锋泾(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胶莱镇马店工业园,主要产品有:聚氨酯泡沫密封胶、硅酮密封胶、云石胶。委托青岛理工大学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13年4月11日通过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5年7月30日通过了验收。该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均按照审批要求建设了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其中:硅酮密封胶生产配套建设了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和光量子处理设施;云石胶生产配套建设了活性炭处理设施和粉尘处理设施;彩印生产配套建设了活性炭处理设施和尾气燃烧设施。2017年8月29-30日,胶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上述点位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否      
97 3262     淄博市桓台县新城镇城北村,文化大院后院,村民李某某经村书记同意后,夜间生产,排放刺鼻气味,堆放大量危化品。淄博新昊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管道泄露导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淄博市 大气、水、土壤     1.经现场检查发现,群众反映的地方存放有16个塑料桶及少量建筑架杆等建筑装修材料。塑料桶为村民李某某经营稀料时的原料空桶,存放院内。镇政府当即责令其将塑料桶妥善处理。目前,塑料桶已转运至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生产迹象,无刺鼻气味。2.山东新昊化工有限公司企业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三格化粪池处理后,外运肥田。2016年5月该企业建设污水管道接入县污水管网,在排水过程中,发现管道接口处渗漏后,立即停止外排废水,未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是 责令改正     1.责成新城镇党委政府加强闲置院落的巡查和监管,杜绝闲置院落存放危险化学品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发生。2.责令山东新昊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底前将厂区生活污水、雨水按要求接入市政污水管网。3.责令山东新昊化工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对管道渗漏处周边土壤及地下水取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判定后期处理措施。  
98 3263     滨州市邹平县邹平镇外环路,黛溪生猪屠宰场,污水排入渗坑。 滨州市 水、土壤     1.举报反映的生猪屠宰场为邹平县畜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生猪定点屠宰活动。该公司年屠宰量2.5万头,目前建有待宰圈180余个,现有待宰生猪70多头。2.在污水处理方面,该场使用三级沉淀的方式对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现有三个沉淀池正在使用。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水由黄山街道办事处王某抽取运走,使用罐车运送用于农田灌溉,污水抽取一日一次。3.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进行屠宰,未发现通过渗坑排放废水现象。经调查询问了解,此前因雨水频繁,该企业部分冲洗水混同雨水外溢流入该厂西侧沟渠,与附近村居的生活污水混合流向黛溪河。2017年7月26日,为防止区域生活污水排入黛溪河,黛溪街道办事处对通往黛溪河的渠道进行了封堵,造成该沟渠内污水积存。4.经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厂内取水井、企业外南150米取水井、西北50米取水井进行取样监测,监测项目数据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是 责令改正     责令该公司新建两个沉淀池(97.2方和15方)。邹平县组织制定区域生活污水处理及河道整治方案,妥善解决该区域生活污水直排和囤积问题。  
99 3265     日照市莒县浮来山镇严家二十里村村东南角,永昌涂料厂,无手续,粉尘污染严重,排放刺鼻气体,燃煤锅炉冒黑烟,污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夜间生产噪声扰民。要求关停,搬迁至工业园区。 日照市 大气、噪声、水     群众反映的涂料厂名为莒县永昌涂料厂,位于莒县浮来山镇严家二十里村东约30米,占地约400平方米,建设有4台搅拌机和1台0.5吨燃煤锅炉。主要以重钙粉、石膏粉和石英砂为原料,搅拌生产腻子粉和石膏粉;以聚乙烯醇为原料,加热、融化、加水搅拌生产建筑用胶,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9月4日,因接到群众举报,莒县环保局、浮来山镇政府到该企业调查发现该企业未生产,生产车间已用钢结构大棚封闭,车间外无粉尘,车间内地面布满白色粉末,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发现生产废水,燃煤锅炉未使用,现场无明显异味。此外,该企业无土地、环保手续,不具备整改条件,属“散乱污”关停取缔类项目,莒县环保局当即对其断电关停,要求其于9月8日前拆除生产设备,清运原料和产品。9月5日,县联合调查组再次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拆除设备。 是 关停取缔     9月6日,该涂料厂已完成“两断三清”。  
100 3268     烟台市福山区祥福街90号,德润液晶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排放废气。 烟台市 大气     举报人所指德润液晶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液晶中间体。该公司配套一台2吨生物质锅炉,采用多管除尘和过滤脱硫,生产时存在废气排放。2017年3月17日福山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该公司按照化工企业转型升级要求,于2017年7月20日停产整改。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是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责令该公司立即拆除生物质锅炉,更换天然气锅炉方可生产。  
101 903-117     临沂市河东区冷庄“金达威铝业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夜间生产,气味刺鼻,偷排废水,地下水遭到污染。当地政府及环保局不作为,失职渎职,对此现象不管不问。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1.该公司于2007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09年9月投入生产,2010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因产能扩大,2017年7月4日,河东环保分局对该公司扩建项目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进行备案,完善了环保手续。该公司已配套建设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厂区无明显气味;建有一座处理规模为250方/天的污水处理站,并安装重金属在线监测设备,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于2017年8月5日停产,无生产废水外排。2017年9月5日,对其厂区2处深10米及周边50米范围内5处水井进行取样监测,均达到地下水水质Ⅲ类标准。2.2017年以来,河东环保分局、相公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现场检查6次,对其久拖不验、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未重新报批和废水超标2次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2017年9月5日,发现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合金下脚料露天堆放于厂区南侧空地,存在固体废物露天存放的违法行为。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17年9月6日,河东环保分局对该公司固体废物存放不规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罚款1万元。2.要求该公司规范固体废物贮存场所。  
102 903-118     临沂市河东区朱斜坊北京东路“北国宏汽修厂”喷漆气味很大,无环保手续。 临沂市 大气、其他     反映的汽修厂为国宏汽修厂,主要从事车辆修理和喷漆作业,设有一间喷漆房,在作业时产生气味。该厂无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2017年8月17日,九曲街道办事处对其断电,并拆除喷漆房,责令其自行清除剩余机器设备。2017年9月5日,发现该厂清理不彻底。 是 关停取缔     2017年9月5日,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厂进行了取缔。  
103 903-119     前期反映“临沂市沂南县有100多家杀鸡、杀鸭厂,在厂里打深井,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的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检查不实。这些厂都有两三个深井,污水直排地下。 临沂市 水、其他     1.此信访件与8月18日交办的第七批受理编号816—139案件相关,相关问题已办结。沂南县杀鸡、杀鸭加工企业46家,主要分布在辛集镇和蒲汪镇等11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其中:杀鸡厂7家、杀鸭厂39家;有环评审批手续45家,无环保手续1家。2017年8月21日,孙祖镇政府对无环保手续的1家企业宰杀设备进行了拆除。2.全县45家屠宰加工企业均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其中41家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施,4家未安装。正常生产的企业36家,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达标,均未发现通过水井向地下排污情况。对其他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长期停产和停产整治的9家企业现场检查,未发现通过水井向地下排污情况。3.全县45家屠宰加工企业共有92眼自备井,其中:有1眼自备井的企业16家,有2眼自备井的企业19家,有3眼以上自备井的企业10家。自备井井深30米以内的35眼,30米至50米的13眼,50米以上的44眼。企业自备井主要为生产、生活提供用水。4.除2家长期停产企业,沂南县环保局、水利局、检测中心、山东元通检测公司等单位对其余43家企业的每家企业随机选取一眼,共计43眼自备井取样检测。共检测18项指标,与企业排放污染物相关的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氮、色度、浑浊度、嗅和味等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8月23日,沂南县邀请了三位地质、环保方面专家对43家企业自备井取样检测报告进行分析,论证结论如下:“综合分析检测结果中的氨氮、CODmn等检测数据,结合前期该类企业日常检测数据(原水浓度COD值为2000—4000mg/L,氨氮浓度值为50—100 mg/L),本次地下水检测数据CODmn值为1—2 mg/L,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据此可基本排除企业废水直排深井的可能。”因地下水检测时间相对较长,在上次调查处理报告上报时,尚未出检测结果,只报告了正在进行自备井核查、地下水检测等问题。 否      
104 903-120     临沂市兰陵县大仲村镇流井村有大量养殖场,污水随意排放污染地下水。  临沂市 水     1.该村共有5家养殖场(3家养猪场、2家养鸡场),均位于禁养区,无环保等手续,环保设施不完备。1家养猪场在养,存栏3头猪,棚内存有少量干粪;其他4家养殖场已于2017年8月20日被大仲村镇政府责令停养,养殖设施未拆除,棚内、储粪池内还存有少量粪便未清理。2.该村5家养殖场在前期养殖过程中存在污水外排现象。2017年9月5日,兰陵县环保局分别对该村陈某养殖场和陈某某养殖场的井水取样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除陈某某养殖场的井水因地质原因造成硝酸盐超标外,两个养殖场的其他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标准。 是 关停取缔、约谈     1.大仲村镇政府已对5家养殖场养殖设施进行拆除,彻底清理粪便等污染物。养殖户已签订转产协议。2.大仲村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严防非法养殖和私自复养行为。3.对大仲村镇流井村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105 903-121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宏丰热力,非法使用锅炉,排放烟气,气味刺鼻,并建有燃煤发电厂,曾向12345、12369举报,均无效。 临沂市 大气     反映的宏丰热力全名为临沂宏丰热力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义堂镇小葛庄村,主要从事周边区域集中供热。该企业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1台30t/h煤粉锅炉配套发电机组并投入使用,配套建设了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兰山环保分局于2016年8月16日对该企业立案调查,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20万元整。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未发现排放烟气和气味刺鼻情况。通过走访周围群众,未反映该企业排放烟气和气味刺鼻问题。2017年以来,兰山区未接到12345和12369热线转办的关于临沂宏丰热力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信访件。 是 停产整治     责令该企业在取得环保部门环评批复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106 903-122     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恒昌大道1号,山东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厂内有一套氨水生产装置,无手续生产,散发刺鼻气味,居民多次投诉无果。 临沂市 大气、其他     1.反映的企业为山东恒昌聚材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昌聚材),是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下游企业,利用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甲醇驰放气、焦炉煤气生产液氨,同时副产氨水。该企业于2012年6月4日在罗庄区经信局备案;2014年3月28日取得临沂市环保局环评批复,2015年12月4日通过环保验收;2016年12月12日山东省安监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4月24日换发新证)。2.该企业现处于生产状态,原料及产品通过密闭管道传输,厂界及厂区内无明显异味。防护距离为600米,距该企业最近的村庄为东南方向的桥头村,约800米。2017年9月5日,罗庄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氨和氯化氢浓度等指标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下风向氨浓度最高值0.086mg/m3,氯化氢浓度未检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3.2017年8月30日,群众通过12345热线匿名举报同一问题,9月1日褚墩镇政府进行了调查回复。 否      
107 903-123     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义兴庄村村西300米处,高某的养猪场,污水直排到东边的河流里。 临沂市 水     1.平邑县地方镇义兴庄村村西300米处高某养猪场,位于限养区内,现由谢某某承包养殖。2.污水直接排到东边的河流里问题。该养猪场位于桃树果园内,果园面积30亩,果园东侧建有沼气池、沉淀池用来处理养殖场粪污,沼渣、沼液全部浇灌桃园,现场没有发现污水外排迹象。该养猪场距最近的自然沟渠300米,对沟渠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否      
108 903-124     临沂市费县上冶镇环卫所,在环卫所北150米处,挖土坑填埋工业和卫生垃圾,污染土地。 临沂市 垃圾     上冶镇环卫所北150米左右有一大坑,形成于2015年,东西长约50米,南北长约90米,垃圾覆盖面积约200平方米,垃圾数量约12吨,多为破旧鞋子、破衣服、废塑料等,无工业垃圾,均为周边群众打扫卫生所倾倒的生活垃圾,非环卫所倾倒的垃圾。 是 责令改正     1.坑内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2.上冶镇环卫所已在此处设立警示标志,公布了举报电话,下一步将安装摄像头,强化防控措施,防止出现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109 903-125     临沂市河东区北京路与鲍叔牙路交叉口北3.5公里有个生产车棚的作坊,无手续经营,露天喷漆,气味刺鼻。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反映的作坊为相公街道张岭村张某某车棚作坊,主要从事三轮车棚和手推车焊接、刷漆,无相关手续,属“散乱污”企业。该作坊在刷漆作业时有气味产生。2017年8月3日,相公街道办事处对该作坊实施断电,并责令其自行清除。2017年9月5日,发现该作坊清除不彻底。 是 关停取缔     2017年9月5日,河东区相公街道办事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作坊进行了取缔。  
110 903-126     临沂市临沭县常林西大街18号金兴小区内绿化区遭到损坏,扬尘严重,雨天道路泥泞,污染环境。 临沂市 扬尘     1.临沭县金兴小区于2001年开工建设,2002年交付使用。前期,因绿化带缺少维护,绿化苗木枯死后补植不及时,部分业主为了种菜,将绿化带破坏或铲除,造成绿化带损坏。2.为了缓解小区停车难的问题,由业主委员会牵头,物业公司具体组织人员车辆,对小区小菜园进行了铲除,平整后用于停车。因缺少资金,没有进行硬化,导致晴天扬尘严重,雨天道路泥泞,未硬化面积约2180平方米。3.前期,临沭县房产局已制定整改方案,规划建设停车位,辅助绿化配套,但因资金问题,未能实施。 是 其他     临沭县政府责成县房管局牵头对投诉问题予以解决,限期2017年9月15日前,对金兴小区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对绿化林木进行补植。目前,施工单位已确定,施工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中。  
111 903-127     临沂市河东区工业园甘屯村,强盛工具,无手续私自进行电镀生产,污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 临沂市 重金属、水     1.该公司于2012年7月17日取得临沂市环保局环评批复,批复内容包括电镀生产线。2015年10月26日,通过临沂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该公司年产能为1000万把工具、300万件建筑脚手架,最大日产生废水量为100立方,建有一座处理规模为200方/天的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2017年9月5日,对其厂区2处深10米及周边50米范围内3处水井进行取样监测,地下水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3.2017年9月5日,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气排气口未设置监测平台的违法行为。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17年9月6日,河东环保分局对该公司废气排气口未设置监测平台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罚款3万元。2.责令该公司开工建设废气排放口监测平台。  
112 903-128     临沂市兰陵县文化路北段泇河小区3号楼2单元楼顶有业主养鸽子,臭气熏天,噪声扰民。 临沂市 大气、噪声     该信访件与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转办单(受理编号827-163)反映的是同一个问题。该小区崔某某在楼顶养了15只鸽子,存在噪声、异味扰民现象。2017年8月28日兰陵县房管局、卞庄街道办事处已责令其自行转移处理鸽子,对楼顶粪便全部清理完毕。9月5日检查时未发现复养。 否